站内搜索:
治理出租车拒载议价,须加大监管力度
日期:[2018-05-23]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头条

■洪绩

据《新快报》报道,《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对拒载行为实行企业和司机“双罚制”,企业最高罚1000元,司机最高罚2000元;司机在一年内因拒载等被行政处罚三次及以上的,将被吊销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在出租车5月15日起调价之后,服务质量能否同步提升成为公众关注焦点。然而,一些信息显示,拒载议价行为并未消除。因而,及时修改相关管理条例以强化监管力度,就显得极其必要。

相比现行条例,“双罚制”是一大亮点。因为出租车公司作为许可经营受益者,与司机关系基本限于收取承包费,被诟病“坐享其成”。现行对出租车拒载的行政处罚仅限于驾驶员一方,不伤及经营者,这是出租车公司对司机疏于监管甚至放纵、护短的原因之一。“双罚制”等于将经营者与承包者捆绑,可望倒逼出租车公司履行司机教育、管理的责任。

处罚力度是“双罚制”威慑力的关键。征求意见稿较之现行规定加大了处罚力度,对司机拒载的顶格处罚额度翻了一番。但对出租车公司顶格处罚1000元有些偏低,可以考虑实施与司机同额处罚,以更体现“责任同担”。

此外,对司机在一年内拒载三次被罚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等采取吊销证件的严厉处罚,而对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或者所属出租车、驾驶员违法行为较多的经营者,仅是“可以暂停办理其部分或全部车辆更新业务”,情节严重的也仅是“可以责令其部分或者全部车辆暂停营业”,如此处罚力度恐怕不够。

除了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发挥信用管理作用、强化管理人员的履职责任和法律责任之外,另一个问题是司机拒载、议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难以回避的一个深层原因是现行出租车行业利益分配机制。对企业通过司机交固定份子钱转嫁风险的问题,此次征求意见稿仅作出较为模糊的规定:鼓励出租车经营者利用互联网技术构建与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不难看出,仅靠“鼓励”的作用是有限的,仍难以医治出租车行业存在的痼疾。

此前,相关部门坦承当前司机和企业之间采取车辆承包费的分配模式,承包费标准2015年8月后由政府限价改为由司机和企业协商确定,但该模式的弊端日益显现,并表示将研究司企利益分配机制改革,包括引入互联网平台车辆管理模式,实施按服务量来确定司机收入、司机收入与乘客评价挂钩、增加行业协会对司机和企业对评级作为增加司机待遇的参考等。

应该说,有关部门对于出租车行业不同程度存在的乱象的深层原因是看清了,办法也不难想到,关键就在于改革的胆识和决心。出租车行业机制已经明显落后于时代发展的困局不加以彻底破解,无论是期待提价以增加司机的收入,还是加大处罚力度以震慑违法违规行为,恐怕实际效果都难以让人乐观。

分享到: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