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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R结算细则开始征求意见 独角兽回A股再进一步
日期:[2018-05-23]  版次:[A24]   版名:[财经]   字体:【
■VCG/供图

5月2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结算”)就《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向市场征求意见,其中明确,投资者参与存托凭证的认购和交易等,应当使用A股证券账户,中国结算暂不办理存托凭证的质押登记业务。就此,独角兽通过发行CDR(中国存托凭证)回归A股的脚步已越来越近。分析认为,独角兽回A对科技股是长期利好,但最终效果仍有待政策落地考验。此次征求意见稿如有意见和建议,需于6月1日前反馈至中国结算。

■新快报记者 余世鹏

CDR是中国存托凭证(Chinese Depository Receipt)的缩写,是指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将部分已发行股票托管在当地保管银行,由中国境内的存托银行发行并在A股市场交易的投资凭证。

整体上看,《意见稿》参照A股现行业务原则,对CDR的证券登记、存管、结算等业务给予明确规范,并以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实行分级结算。具体来看,《意见稿》指出CDR登记结算业务相关费用标准,原则上比照A股设定。但与A股以面值为计费基础不同,《意见稿》称参照美国存托凭证(ADR)等海外市场做法,将CDR部分登记结算收费项目计费基础改为按份数收取,费用标准实质不变。另外,股息红利与交易印花税等费用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但在具体规定出台前暂不计提证券风险基金。

实际上,除了CDR业务结算规则外,证监会在5月4日就发布《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发行CDR企业要满足“持续盈利能力与财务状况良好”等七大条件,并对CDR信披与并购重组等方面做出规定。为进一步适应CDR制度安排,5月11日证监会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进行修订,除了将CDR企业纳入范围外,还允许企业自行选择定价方式。

“目前符合要求的CDR公司有阿里巴巴、百度、京东、网易和腾讯5家,市值总计约6.9万亿元。”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金融团队指出,CDR回归短期内或催化成长板块。根据海外经验2.5%-5%的融资比例测算,预计CDR初步融资规模达到1700亿元-3500亿元,单只标的平均融资规模为350亿元-700亿元,约占当前A股总市值的0.3%-0.6%。

“相关政策的出台是有连贯性的,独角兽回A股对科技股是长期利好。但最终效果仍有待政策落地考验,投资者要对短期概念炒作行情给予谨慎,不可盲目跟风。”有券商分析人士对新快报记者说。

据悉,企业需待规则出齐后才可申请发行CDR。首创证券研究发展部宏观策略组认为,第一批CDR有望在今年四季度前发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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