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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船也需吹气测试
日期:[2018-05-24]  版次:[A09]   版名:[民生]   字体:【

广州海事酒精测试仪上岗

新快报讯 记者许力夫 通讯员何成华报道 “酒驾”“醉驾”以往多被用在公路司机身上,其实,喝酒开船更为危险。近日,为强化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一批先进的酒精测试仪配备广州海事基层执法队伍。

据了解,此前有关醉酒驾驶船舶的规定已经存在多年,由于设备受限,对于喝酒开船的执法难度较大。广州新港海事处执法人员介绍说,没有酒精测试仪之前,对于酒驾问题,执法过程中多采用望闻问切的办法,执法效果较差,发现问题也难以界定其违法程度,处罚难度较大。有了新装备后,这一问题将得到彻底改观。

根据《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船员、渡工不得酒后驾驶,不得疲劳值班。第四十二条规定,渡船船员、渡工酒后驾船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船员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下罚款,并对渡船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2000元以下罚款。为维护渡运秩序,保证渡运安全,提醒驾驶员遵守相关规定,不酒后驾驶,不疲劳值班,乘客应监督船舶驾驶员,有酒驾现象应立即制止并向海事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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