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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凌晨三点不回家”的加班现象掏空身体
日期:[2018-05-31]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斯涵涵

这两天,朋友圈被一篇《凌晨三点不回家:成年的世界是你想不到的心酸》刷屏,吐槽者有之,感同身受者也不少。

有些加班是主动自愿的,有些加班的确是迫不得已。今年3月,全国总工会开展的第八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显示,47.1%的职工每周工作时间在40小时以内,31.3%的职工每周工作时间在41~4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职工占比21.6%;加班加点足额拿到加班费或倒休的职工仅占44%;没有享受带薪年假、没有补偿的占35.1%。这些枯燥的数字就是加班文化的生动注释。

“加班现象”日益盛行,一些企业甚至推出“996”“5+2”“白加黑”等加班方式。过度加班从以往的一些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扩散到了部分大型企业。为了规避劳动法规的处罚,企业往往利用一些励志鸡汤和一些福利措施,诱导员工自愿加班,“弹性工作制”更是给加班找了更多借口,或者千方百计变相鼓励加班,形成了不得不加班的公司氛围或者是提倡以加班为荣、自愿加班的公司文化,并利用权势地位使得那些不愿意加班的员工难以表达自己的诉求甚至被炒鱿鱼。

至于自愿加班,自从传说中的科比说出“你见过凌晨四点的纽约吗?我见过”,不分昼夜拼命奋斗便成了成功和财富的潜台词。“每一个拼命奋斗的人都值得被肯定”日渐成为不少人的奋斗格言,“凌晨某点”也屡屡成为爆款鸡汤体的标配。

有必要提醒的是,莫让“凌晨三点不回家”的加班现象掏空身体。努力奋斗没有错,但不应该付出健康、家庭乃至生命的代价,生活不易,但也要张弛有度,经历风雨才能见到彩虹。毕竟健康是1,其他是0,倘若夜夜都加班到凌晨三点,天长日久恐怕难以见到翌日的阳光了。

当然,各方应该从中看到背后隐藏的多种信号,加以改变:企业要遵守法规,尊重劳动者权益,摒弃短视、功利的加班现象,优化工作流程,营造充满人文关怀的企业文化,消弭潜在的矛盾冲突,保持企业的持续发展力。员工自身也要定位准确,平衡心态,如此我们才能应对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重重压力,一步一个脚印向梦想靠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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