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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家险企获批经营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
日期:[2018-06-01]  版次:[A20]   版名:[财经]   字体:【

据新华社电 银保监会5月31日公布了第一批经营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名单,共有12家公司入围。

这12家公司包括:新华人寿、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养老、太平养老、太平人寿、泰康养老、泰康人寿、阳光人寿、中信保诚、中意人寿、英大人寿。

5月18日,银保监会发布《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从经营要求、产品管理、销售管理、投资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对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提出要求。

具体来看,开展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和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仅经营受托型业务的养老保险公司除外。

此外,具备较强的产品精算技术能力、长期资金投资管理能力、资产负债管理能力以及完善的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络等也是保险公司经营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硬指标”。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银保监会对保险公司报送的开展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的业务报告进行了认真核对,新华人寿等12家公司符合暂行办法中所列经营要求。银保监会将加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业务规范健康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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