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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旧楼装电梯 每梯补贴10万元
日期:[2018-06-06]  版次:[A11]   版名:[区事]   字体:【

困难家庭可另获补助,每梯最高5万元

近日,《越秀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资金管理规定》正式出台。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在广州市越秀区,经市场监管部门在2018年6月1日及以后发出《电梯使用登记证》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增设电梯全体出资人可以获得“一梯十万元”的政府财政补助。同时,困难家庭每梯另外最高补助5万元。规定暂时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新快报记者 邓毅富 通讯员 周小莉 胡瀛斌

如有多户困难户 则按出资比例分配

“真的吗?那就好啦!可以考虑将10万元的一部分补贴给一楼业主,尽快达成协议。”家住广州市越秀北一栋有28年楼龄楼房的温先生,正在越秀区电梯加装服务中心咨询,听到这个消息后十分高兴。

越秀区电梯办副主任陈海东介绍,除每一个楼梯补贴10万元外,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收入等困难家庭,再对其所分摊的电梯增设设计费、电梯设备购置费、电梯工程建设费按规定给予补助。对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的补助,每台电梯最高给予补助5万元。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如果该楼房有多户困难家庭,就按出资比例来分配补助,但总额不超过5万元。

先建后补

全区今年补助2000万元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补助发放采用先建后补的原则,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人在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后向所属街道办事处提出补助申请,原则上要求同一台电梯项目的所有补助申请由报建时出资人共同授权委托的牵头业主代表统一办理。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越秀区有七层以上未安装电梯的旧楼4516栋,目前正在申报加装电梯的有439栋,另有130正在加装中。越秀区的3年目标是完成加装300台。现在,越秀区加装电梯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每周都到两条街道进行面对面服务。

有关部门估计,越秀区“一梯十万元”的政府财政补助总额今年将达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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