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晓哲
近日,有多家媒体曝出,被称为乳腺癌“救命药”的赫赛汀自去年纳入医保之后,在全国多地出现缺货状态。其实药品短缺已不是偶发现象,短缺药品中不乏廉价常用药,甚至是不可或缺的“救命药”。一些救命药多是已纳入医保的低价药,此类药品的短缺,使患者们不得不选择昂贵的替代药品。
公众并不陌生的是,过去几年间“药荒”轮番上演,这些“药荒”品种基本上是常用药和廉价药。一些极为普通和廉价的常用药品种,现实中一药难求,陷入“降价死”的怪圈。
有关部门也极力想办法解决这一问题,但从多年来的结果看效果并不明显。这背后,既有药品药价体制机制不科学的原因,也有药品领域过度市场化的因素,更不排除众多生产厂家和医药销售方过度强调利益的因素等等。但不容回避的是,近年来在看待药品“降价死”上,社会舆论和公众会更多地为它打上“道德”的标签。在舆论指向上,只要是“降价死”、只要是“某某药品天价和暴利”,就会被毫不留情地指斥为“不道德”、“黑心”等等。
然而,所谓的“暴利”药品现象,以及相对应的“降价死”问题,真的只是道德问题吗?给药品打上“道德”标签,让舆论和公众更多地停滞在“道德”层面的辩论上,而无法触及药品价格高的本质。
“市场的归市场”。市场行为之下,不能说卖奢侈品的商家就不道德,也不能说平价和廉价药就道德。因为市场和竞争的需要,市场天然的利益属性,生产者、商家和医疗主体必然趋向于如何“更赚钱”。这是本质,与道德无关,也是无法回避的客观现实。
撇开“公德”和“道德”因素,再谈“降价死”才是对路的。厂家和销售商不会去“喝西北风”,公众也莫指望商家都是“慈善者”,多数商家尚没有“为公益生产药品”的动力。那么,如何解决公众关心也关系公众健康的“天价药”和“降价死”问题?不外乎找准真正的症结,开出科学对症的药方。
“降价死”的原因在于趋利,有关方面可以采取行业领域内“找齐”的方式解决。一方面,可以强制性限定某一厂家不能仅生产“天价抗癌药”,可以给这类厂家指定普通抗癌药指标,实现“捆绑式”生产、“高中低搭配”生产,实现利润互补,并且形成业内强制性规范。“利润实现内部流动”,“穷药”“富药”都能生存。
另一方面,应高度关注“平价药”“廉价药”生产,可以设置“平价药”“廉价药”生产基金,以财政补贴等多种方式补贴基础药品生产,让这些药品“有得赚”也能正常生存。理论上此类平价廉价药种类并不算多,政府也有充足的财力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