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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野鸡大学”,重曝光更要重查处
日期:[2018-06-15]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苑广阔

日前,有媒体发现“河北经贸大学”与“武汉经贸大学”两个网站高度雷同,而在教育部公布的2914所全国高等学校名单内,检索不到“武汉经贸大学”这一院校。河北网信办经过调查,及时关停了该“克隆”网站,并表示将联合有关部门对涉事网站及相关人员开展进一步调查。

已经被关停网站的“武汉经贸大学”,是典型的“野鸡大学”。而在全国范围内,这样的“野鸡大学”还有不少,数目之多可谓触目惊心。

虽然都是“野鸡大学”,都是以骗取考生和家长的钱财为最终目的,但它们也存在两种类型:一种是只有一个虚假的网站来欺骗考生和家长,目的是获取考生的各种关键信息,然后以内部招生、补录名额、助学贷款、提前缴纳学费等名目进行诈骗。一旦钱财到手,这些网站就打不开了。

另外一种,套路更深,更容易让人上当受骗。它们往往有实体的学校,也有看似正规的教学,但是学校大多是租来的民房,老师是雇来的缺乏资质的人员,甚至是兼职大学生。这类“野鸡大学”专门针对那些高考没有考好、没有其他好学校可上的考生进行诈骗,等到他们上了几年大学,才发现学校根本没有办学资质,也无法给他们颁发国家承认的文凭。

不管是哪种“野鸡大学”,都会给考生和家长的利益带来巨大损害。而有关部门和媒体每年曝光“野鸡大学”,目的就是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做到心里有数,这算是一种通过信息的公开透明来狙击“野鸡大学 ”的做法,当然值得肯定。但我们更应该看到,仅有公开曝光还远远不够。

一方面,全国“野鸡大学”数量繁多,让考生和家长防不胜防,难以识别如此之多的山寨学校。其二,很多考生和家长,未必能够及时通过媒体看到这些“野鸡大学黑名单”,自然也就谈不上预防。

所以说,对“野鸡大学”的曝光很重要,但依法查处更重要。这首先需要有关部门对“野鸡大学”依法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且在报考环节层层加强官方信息传达的广度,减少漏洞。其次,作为网络服务商也负有一定的责任。对于已经被举报过的“野鸡大学”网站、链接,有关部门等应及时通知网络服务商将其屏蔽。如网络服务商明知是“野鸡大学”办的网站,仍提供展示、广告服务,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违法。最后,在不同部门之间,要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预防打击合作机制,以便在第一时间曝光并查处“野鸡大学”,对其进行釜底抽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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