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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泄露 “内鬼”成了重要源头
日期:[2018-06-29]  版次:[A06]   版名:[城事]   字体:【
■图/廖木兴

■警方展示缴获的作案工具。

■警方展示缴获的作案工具。

■警方展示缴获的作案工具。

广东严厉打击整治侵犯个人信息黑灰产业链条,权威人士称——

广东省公安厅昨天通报称,今年4月至5月,广东警方连续组织开展了“净网安网”3号、4号、6号系列专案收网行动,严厉打击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黑灰产业链条。行动期间,共打掉团伙40余个,抓获黄某、孙某荣、邓某等为首犯罪嫌疑人380余人,缴获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1.2亿多条,实现了对多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黑灰产业链犯罪团伙的全面围歼。

近年来,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十分猖獗,犯罪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除了直接对公民本人实施诈骗、盗窃、骚扰、勒索等犯罪外,还用来大量注册电话卡、银行卡、网络账号、支付账号等,然后再卖给下游的犯罪分子实施网络诈骗、暴力追债等犯罪。

据广东省公安厅网警总队总工程师郭宏伟介绍,从这三次集群战役破获的案件来看,当前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一是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黑灰产业仍然猖獗。二是部门行业“内鬼”成为信息泄露的重要源头。三是电话黑卡和银行卡“四件套”为各类网络违法犯罪提供方便。

“还有一点值得重视,一些群众法律意识淡薄,被不法分子利用。”郭宏伟说,警方在“净网安网6号”行动中发现,犯罪分子除了通过盗用他人身份信息到银行开卡外,还会到一些较为偏远的地区,引诱一些年轻人、老年人、文化水平不高的群体到银行开卡,然后进行收购。而这些群众普遍都没有意识到,被收购的银行卡最后会被用于违法犯罪,甚至认为即使被用于违法犯罪也与本人无关。

记者了解到,接下来,广东省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对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黑灰产业上游和中游犯罪的打击力度,努力斩断“卡商”“接码平台”“号商”产业链条,铲除制作销售手机“黑卡”、虚假网络账号和银行卡“套卡”的生存土壤。

■采写:新快报记者 王吕斌 通讯员 万韬 袁榛阳

■摄影:新快报记者 孙毅

典型案例

“净网安网3号”之 “黄某团伙、墨某金服公司买卖金融类公民信息案件”

2017年底,广州某证券公司报案称,该公司多名客户投诉,刚开户不久就有冒充该证券公司的人员打电话或发微信推荐股票,让客户跟单操作,怀疑客户个人信息被泄露。

广州网警支队经过侦查分析发现,假冒客服人员所持有的金融类公民个人信息,分别来自于黄某团伙和墨某金融服务公司。黄某团伙交易稳定的下家近60名,均为投资理财平台从业人员或投资理财公司法人代表,每月收到的上家数据约30万条,牟利金额不低于30万元。而墨某金融服务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利用获取的股民个人信息为客户做“数据引流”,也就是利用获取的股民个人信息,将股民拉进QQ群、微信群,为各投资理财公司招揽客户。

经进一步深挖,黄某团伙的数据源头来自于某通信运营商话费结算系统承建公司员工郭某,郭某利用其系统维护管理权限结合黑客技术,大量调取证券公司客服电话的呼叫记录(即股民电话号码信息)后向黄某团伙贩卖。

广州市公安机关在北京、湛江、深圳、珠海等地同步实施收网行动,对两个犯罪团伙实施全链条打击,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0余人,源头“内鬼”2人,缴获公民个人信息230G,现场查获电脑、手机、银行卡等涉案物品一批。

“净网安网4号”之

“孙某荣团伙黑卡卡商违法犯罪案件”

2017年底,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向潮州市公安机关反映,发现在潮州某地有一批境外卡十分活跃,该批境外卡接入移动网络的数量较多、地点较为集中、消费行为异常,可能在从事某种违法犯罪活动。

通过对移动公司提供的数据进行排查分析和比对碰撞,潮州市局网警支队发现一个以孙某荣为首的黑卡卡商犯罪团伙。该团伙通过购买大量手机卡从事各类黑卡违法犯罪活动。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非法注册微信号后贩卖获利。该团伙“微信部”通过手机群控软件,控制猫池中的手机卡接发短信注册微信号后,由“销售部”在网络上发布销售广告,根据市场的供给情况以每个微信号10-40元不等的价格贩卖牟利。二是利用持有的手机卡接收验证码获利。

在对孙某荣黑卡“卡商”团伙进行侦查过程中,潮州市网警支队发现,该黑灰产业链非常庞大,涉及到卡源、卡商、接码平台、号商等多个环节角色,产业分工很细,人员数量众多,涉及面非常广。而黑卡“卡商”在整个产业链中,处于非常核心和关键的环节,其掌握的大量非实名注册手机卡和网络账号,对公安机关打击各类网络违法犯罪造成极大困难,已然成为滋生网络诈骗、网络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的温床。

近期,潮州市公安机关对孙某荣犯罪团伙在潮州的据点开展收网,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多人,缴获各类手机卡、猫池、电脑、手机等涉案物品一批,侦查发现该团伙注册的各类网络账号高达507万余个。

“净网安网6号”之

“邓某团伙非法买卖银行卡、身份证个人信息案件”

今年初,深圳网警部门联合潮州网警部门侦查发现,有一伙人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一带,通过微信、QQ等互联网聊天工具,借助物流快递渠道长期从事非法银行卡“四件套”(即银行卡、手机卡、U盾及其配套的身份证)的贩卖交易,购卡人收货地址遍及全国13个电信网络诈骗重点地区及东南亚、欧州等境外的电信网络诈骗重点区域。

该黑灰产业链条以某快递公司内鬼邓某团伙为核心开展运作:首先,“卡贩”团伙负责收买、收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实名注册手机卡、银行卡及配套网银U盾等各类卡证贩卖给“卡总”。接着,“卡总”团伙负责贩卖银行卡“四件套”。该团伙成员将对应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制假证团伙”制作假身份证,形成绑定好的银行卡、手机卡、U盾及其配套的身份证“四件套”。然后利用网络聊天工具联系全国各地的“客户”,并通过“快递内鬼”将实物发往全国各地甚至境外的违法犯罪人员及其他“黑产”行业人员。最后,诈骗团伙负责使用“四件套”对电信诈骗团伙诈骗所得资金进行处理,实现洗钱转账提现,逃避打击。

摸清整个犯罪产业链条后,深圳市公安机关,在潮州饶平、惠州、重庆、苏州、常州等全国17地展开统一收网,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110余人,其中快递业“内鬼”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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