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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僧多粥少”,“阶梯摇号”值得期待
日期:[2018-07-02]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冯海宁

据报道,7月1日起,杭州小客车调控三项优化调整政策正式开始实施。根据新政,杭州将在现有摇号的基础上,每年增投一定指标,为久摇不中的个人另行组织两次摇号,并设置阶梯中签率。同时,建立个人竞价指标数量动态调节机制,抑制竞价价格非理性上涨。

为应对日益严重的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到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深圳等8个限牌地区已经实行了摇号政策。面对车牌资源“僧多粥少”这一现象,摇号的确是一种相对公平的分配手段。但由于每次放出的车牌越相对有限,而参与摇号的市民越来越多,所以“中签难”现象越来越突出。

杭州此次实行的阶梯摇号的新政,有利于促进摇号公平。根据规定,在现有摇号的基础上,每年增投一定指标,为久摇不中的个人另行组织两次摇号,并设置阶梯中签率。累计摇号达到24次的,即可参加阶梯摇号;累计摇号达到48次的,获得2个摇号基数序号;累计摇号达到72次的,获得3个摇号基数序号。

也就是说,久摇不中的市民将获得每年多摇两次号的机会,相比新政实施前,这部分市民的中签率无疑会提升。如此部分苦盼车牌的市民就不用通过竞价方式取得车牌,而是会坚持摇号,通过多次摇号来获得车牌,这有利于降低市民获取车牌的成本。

不过,市民是否认可这一新政,还取决于每年为此增设多少指标和如何设计阶梯中签率。假如新增指标少、阶梯中签率低,市民中签难度无疑还是比较大。这就需要平衡新摇号市民与久摇不中市民之间的利益。

不过,从车牌摇号公平的角度来说,“多摇两次”其实只能起到很有限的缓冲作用。此外,还应该有更多有效的措施促进摇号公平。比如说,北京正在研究的“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客车摇号政策,就具有广泛研究和推广价值。目前,限牌地区基本都是以个人为单位来摇号,有一定改进的空间。

其实,在一些大城市,部分家庭已经拥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车牌,如果继续参与摇号,对于连一个车牌都没有的家庭来说,存在一定的不公平。甚至在久摇不中的市民中,也存在一个家庭拥有一个或多个车牌的现象。所以,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摇号,可能更加务实,值得探索尝试。

此外,可考虑建立存量车牌资源退出再利用机制,才能更公平合理地分配号牌资源。众所周知,每个城市每年都存在大量报废汽车,还有在路边或停车场停了多年的“僵尸车”,这部分车辆号牌很多并未被持有者用于新购车辆,这就导致公共资源的浪费。

所以,应该让所有报废车辆的号牌及时重新进入摇号池,以提高市民摇号中签率。按理说,一辆车配置一个号牌,当这车辆报废了,号牌也应随之“作废”。作为一种公共资源,持有者只能有限使用,不该永久占有。期待车牌退出机制早日建立,让这种公共资源得以公平分享、良性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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