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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延期换届决议被判无效
日期:[2018-07-12]  版次:[A18]   版名:[财经]   字体:【

东凌国际“内讧”诉讼一审结果

昨日,*ST东凌(000893,下称“东凌国际”)公告称,其与二股东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下称“中农集团”)的三起诉讼已有判决结果。其中,东凌国际董事会延期换届的决议被法院判决无效。东凌国际表示对败诉的案件将会上诉,并称这不影响公司业绩。但实际上,长时间的股东内讧与诉讼纠纷已对该公司经营和股价造成巨大冲击。此外,随着中农集团“三年内不谋求控制权”承诺即将在今年9月到期,给公司的控制权与前景带来更多不确定性。

■新快报记者 余世鹏

三起诉讼输两起

2015年,东凌国际收购中农集团旗下的中农国际100%股权,并间接持有老挝钾肥项目90%股权,中农集团也由此成为东凌国际第二大股东。但随着钾肥项目停滞,双方针对配套资金及公司治理等问题引发多起诉讼纠纷。本次判决的,则是其中三起。

东凌国际第六届董事会(下称“董事会”)本于2017年4月25日届满,但因钾肥项目进展不如预期,董事会在第34次会议的第十四项决议中决定,将董事会换届延期至交易对手履行业绩赔偿完毕后。中农集团随后对此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该延期决议无效。公告显示,法院以《公司法》的相关条文为依据,判决十四项决议无效。

2017年6月,中农集团向董事会提请罢免监事徐季平职务、不予确认周华萍为公司监事、提名王晓光与高伟为监事候选人四个临时议案,但董事会在第39次会议上未予通过。随后,中农集团又提请股东大会确认十四项决议无效和确认上述四项议案属于股东大会审议权限两项议案,但也没能在董事会第40次会议获得通过。对此,中农集团提起诉讼,提请法院撤销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告显示,法院判决董事会第39次决议无效,但驳回中农集团请求撤销董事会第40次会议决议的请求。

“法院判决是公平公正的,同时也说明,东凌国际无效延期董事会等行为已侵犯股东相关权利。”中农集团委托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江斌对新快报记者表示。

公告显示,东凌国际将对败诉的两起判决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三项诉讼判决只是一审结果,不对公司本期或后期利润产生直接影响。”东凌国际回应新快报记者时说。

中农集团承诺即将到期

截至目前,诉讼纠纷已对东凌国际的经营与股价造成严重拖累,背后还涉及到公司控制权争夺。

继去年亏损23.87亿元后,东凌国际今年一季度营收下滑68.74%,且净利润亏损679.75万元。截至昨日收盘,其股价已从2015年6月的26.17元高位跌至3.66元,仅今年累计跌幅就高达61.47%。

东凌国际7月4日公告称,目前其股价未能正确反映公司价值,拟花5000万元-2亿元回购1.1%-4.4%股份(回购价格不超6元/股)。但该决议遭到中农集团方派出的两名董事投下反对票,理由是“公司应将有限资金用于拓展主业利润增长(即是老挝钾肥项目)的业务建设上”。

截至今年一季度,东凌国际前两大股东依然为东凌实业(22.10%)和中农集团(19.15%)。但此前举牌东凌国际的国购产业和一致行动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合顺2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此前分别持股5%和2.55%)已退出前十大股东行列。

另外,随着中农集团在2015年9月做出的“在36个月内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即将满期,双方是否会对公司控制权展开交锋?对此,江斌和东凌国际均没正面回应。江斌表示:“中农集团会严格履行承诺期内的各项承诺。”东凌国际则表示:“目前处于判决尚未生效的敏感期,暂不发表任何意见。”另外,江斌表示,双方关于钾肥业绩赔偿的诉讼(已于去年9月开庭)处于一审阶段,目前法院尚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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