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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游暗藏消费陷阱 山寨旅行社难防
日期:[2018-07-20]  版次:[A07]   版名:[城事]   字体:【
■“中国国际旅行社”的线下门店,并没有“中国国际旅行社”相关字眼,而是“旅行大管家”。新快报记者 代国辉/摄

■“中国国际旅行社”与游客所签的合同。

诚信建设万里行之揭秘低价游猫腻

广东省消委会发布低价游消费提示

游客报团的时候,明明选择的是纯玩团,为何旅游过程还有购物环节?到底是谁在操作低价游?

来自广州的汪先生、太原的郝先生和长春的王女士于6月28日在广州参加了一个港澳游,报团价格为680元。此三名消费者均反映,在旅游过程中,导游将游客带到购物点进行“强制消费”。同时,原本定好的旅游线路被频繁更改,缩水严重。

是什么旅行社在操作低价游,游客反映在港澳旅游过程中遭到“强制消费”是怎么回事?新快报记者作了进一步采访。同时,广东省消委会就低价游市场发布消费提示。

■新快报记者 代国辉

上当

看是“中国国际旅行社”

感觉“国内已经没有

比这更大的旅行社了”

昨日,记者在广州白云区见到汪先生,他向记者展示了出游前和旅游经营方签订的旅游合同。细观这份合同,他发现这当中有不对的地方。最让他不解的是,为什么作为乙方的“中国国际旅行社”的公章盖在了他甲方的位置。

“当时我就提出过这个问题,对方说都这样盖。”汪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在乘坐地铁的时候在座位上发现了这份传单。传单上“中国国际旅行社”的字眼异常显眼。他认为,“这名字看上去国内已经没有比这更大的旅行社了。”于是他没有怀疑这家旅行社是否不正常。

郝先生也是通过传单了解到旅游经营方,他得知对方是“康辉旅游”的。双方互加了微信好友,对方给他发来一个旅游线路的链接。郝先生参加此次旅游并没有签订合同。昨日,他以另一个身份再次联系那名工作人员,并向对方要到了报团需要签订的合同。这份合同中已经盖有公司公章,名为“广东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王女士的此次出游也没有签订合同。她提供的一份《出团通知书》提到“此通知书只针对参加广东国际旅行社的旅游团有效”。

上述内容提到了三个不同名字的旅行社,听起来很正规,让人感觉规模不小。可事实上真是如此吗?

暗访

四天680元不强制购物

不要购物少一天

却要2000元

昨日,新快报记者拨通了汪先生此前参团的联系人,在传单中这是“中国国际旅行社”的座机电话。电话中,一名男性提出可以派业务员上门签协议。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下,对方答应记者可以去门店看一看,地址位于广州市汽车客运站二楼售票厅旁。

到达现场后,记者发现该门店并没有“中国国际旅行社”相关字眼,却是“旅行大管家”。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了上述三名消费者参加的港澳游套餐,在旅游线路中是包含了部分购物景点的。该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680块的港澳4天3夜游不会有强制购物,进门店呆一下就好”。

新快报记者问,我不要第二天的购物游,让我自己去玩,多少钱?她答道:“这样得要2000元至2500元。”

新快报记者并未在该门店看到有悬挂出旅游经营方面的资质证书。该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这里是旅游集散中心,国旅和康辉的团都从我们这里发。”

巧的是,在广州市汽车客运站马路对面,广东省汽车客运站内恰好有一个广州旅游集散中心(流花地区)。记者向该中心负责人薛思超了解到,流花地区只有一个官方的旅游集散中心,在省站内,对面那个并不是。

回应

向正规旅行社求证

被告知游客

遇到的都是“李鬼”

昨日,记者联系上中国国旅广东公司市场营销部副总经理邝颖君。她在看完汪先生提供的旅游合同及传单后表示,汪先生报的团不是中国国旅广东公司的旅行团。

新快报记者在“广东省旅游政务网”上的“旅行社”查询中以“中国国际旅行社”和“广东国际旅行社”为关键词进行搜索,结果均为“暂无数据”。

新快报记者拨打了广州康辉的客服热线,将郝先生的遭遇告诉了对方。该公司客服告诉记者:“我们不会派发传单,那个是假的。”至于郝先生提到的“广东康辉”,该公司客服表示,广州康辉从2003年就把名字从“广东康辉”改成了“广州康辉”。该客服也道出了无奈,“我们也没有办法,毕竟人家是广东康辉,不是我们广州康辉。”

此前,与郝先生联系的“广东康辉”的工作人员提供的微信文章系由一个名为“康辉旅游之穗旅”的微信订阅号编发。新快报记者点开该账号信息,发现该账号主体为个人,属地河南。

提示

低价游市场陷阱多

广东省消委会

发布消费提示

一是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选择参团旅游的旅游者要留意旅行社的资质,注意查看“一照”“一证”,即《工商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出国、出境、赴台旅游应查看旅行社是否有出境游和赴台游资质。切莫选择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对通过微信、俱乐部等组团旅游形式要提高警惕,慎重选择,避免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增加维权难度。

二是行前查阅诚信旅游指导价,理性消费。按照相关规定,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即为不合理低价游。游客要当心“零团费”“旅游赠券”等低价团,做到理性消费。

三是签订旅游合同。游客务必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约定行程时间、团费、包含项目、内容、服务标准、购物点数量及时间、是否同意转拼团、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方式等。

四是保留相关发票。保留好旅行社、商家开具的发票,发票应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以备退货、投诉之用。

在旅游过程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应保留相关票据、语音证据、图片等证据材料,及时与组团社联系,反映情况,提出要求,维护自身权益。在维护权益的过程中,要注意沉着冷静,积极协调,避免激烈冲突招来风险,导致身心受损。特别老年人消费者要避免言行过激引发身体不适。若协商不成功,则可以及时向旅游监管部门或消委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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