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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向国务院申请 开展异地婚姻登记试点
日期:[2018-07-21]  版次:[A05]   版名:[时政]   字体:【

作为流动人口大省,目前广东有4367万流动人口,这些人结婚、离婚都得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费钱、费时、费力。7月19日,广东省政协召开“异地婚姻登记试点工作”对口协商会,建议广东全省试行异地婚姻登记,实现跨市婚姻登记。新快报记者从会上获悉,省政府拟申报国务院批准广东开展异地婚姻登记试点,国家民政部也表示支持,希望广东为全国范围的异地婚姻登记积累经验。

■新快报讯 记者董芳报道

引子:一封年轻人的来信

“要不是收到年轻人的来信,我都不知道结婚这样甜蜜的事情,对外地人来说这么麻烦。”广东省政协主席王荣说。去年,王荣收到署名“一群外来大学生”来信,提出给予外来人员在广州代办婚姻登记。而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规定,婚姻登记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不允许异地办理。广州作为试点城市,目前也只能实现跨区的婚姻登记。

去年,省政协组织开展调研,对国企、民企及高校适龄人群婚姻登记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形成《关于“在广州办理异地婚姻登记”情况的调研报告》。王荣把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形成的建议带到今年的全国两会,联合21位全国政协委员共同提交了《关于推进异地办理婚姻登记工作的提案》,呼吁从国家层面解决异地婚姻登记办理的难题。该提案引起社会强烈关注,并已成功立案。

调研发现,截至今年7月19日,广东省流动人口总量为4367万人,其中外省人2981万人,省内1386万人,超过一半都是20-45岁人口。仅在广州,2017年来穗人员943万人,其中80%都在20岁-49岁,外来人口就近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十分巨大和迫切。

困难:上位法缺乏 信息共享难

要推动异地婚姻登记,首先面临的是法律问题。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突破了行政法规关于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的规定。婚姻登记涉及婚姻当事人之间人身、财产关系,以及因婚姻产生的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等家庭关系的调整和规范,在法无授权的前提下开展异地办理婚姻登记工作,可能引发婚姻登记无效、政府赔偿等法律风险。

此外,婚姻登记必须掌握当事人的真实、可靠信息,防止重婚、骗婚。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虽然已建成,但由于各地信息化建设、数据信息管理发展不平衡,以及婚姻历史档案没有及时数字化并补录等原因,导致系统数据库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不足,不能实时、准确查询各地数据信息。

婚姻登记和户籍分属不同部门管理,与婚姻登记相关的民政、公安、法院等部门间尚未实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户籍信息、法院诉讼离婚信息和撤销婚姻(登记)信息与外交部门境外办理婚姻信息及港澳台地区婚姻信息未能互通共享。婚姻登记机关不能全面掌握法定要件信息,缺乏审核当事人婚姻状况的有效手段,增加了异地办理婚姻登记工作难度。

建议:广东省内试点跨市登记

会上,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广东省已建立全省户籍人口信息库,并通过省电子政务资源共享平台提供给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查询共享,可以满足省内异地办理婚姻登记共享全省户籍信息的需求。

对此,广东省政协建议,省政府专题报请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开展异地婚姻登记试点工作。尽快提请修订《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是解决异地婚姻登记法律障碍的根本途径。

试点方案包括:今年内先在广州,并逐步在深圳、珠海、梅州、惠州、东莞与湛江等市开展婚姻登记跨市办理试点工作,之后开展“全省通办”;争取今年内在广州等已开展试点的城市先行试点跨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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