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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开四停四”正式执法 7月底将“清零”过渡期车辆违法信息
日期:[2018-07-26]  版次:[A05]   版名:[城事]   字体:【
■自8月1日起,广州市限行区域内违反“开四停四”政策的外地车辆将会被处罚。 新快报记者 毕志毅/摄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 通讯员交宣报道 7月25日上午广州交警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开四停四”管理措施情况,8月1日正式开始拍摄执法,意味着第一张“开四停四”罚单最早可能出现在8月5日零时。

半天内拍到违规车3万多辆

记者从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为便于市民熟悉《通告》措施,设置了7月份一个月的时间作为执法过渡期。

据介绍,7月1日起,广州交警已依托全市电子警察拍摄系统对违反“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进行拍摄监测。广州交警早前的通报内容显示,7月5日零时至12时,半天内拍摄到违反“开四停四”措施的非广州籍中小客车3万多辆。

目前,执法过渡期即将结束,而7月份执法过渡期的车辆行驶信息仅作为管理措施监测数据参考,将在 7月31日统一做“清零”处理。8月1日零时起对车辆行驶信息进行拍摄取证,并作为执法依据。

8月1日起,广州交警将正式对进入管控区域通行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进行拍摄取证,并对违反“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车辆进行执法。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进入管控区域,电子警察设备会对该车辆每次通行进行拍摄记录,相关行驶信息会被组合起来,通过车辆流水信息和相关图片形成违法信息记录,车辆违法情况一目了然。

8月中推出“开四停四小助手”升级版

广州交警再次提醒,对于违反管理措施的行为,将按产生违法行为的自然日数量计算其违法行为次数,每辆车每个自然日处罚1次。违反“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处200元罚款,记3分。

为方便市民查询,广州交警已研发并同步推出了“开四停四小助手”(“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内) ,市民可结合自身出行需求查询“开四停四”管理措施计算周期,但目前的“开四停四小助手”存在未能绑定车辆信息,也不能加入出行记录等情况。

在发布会上,广州交警表示,在推出后陆续收到热心市民提出建议,在收集相关信息后将计划在 8月中旬推出“开四停四小助手”升级版本,同时加入行程记录出限行计算等功能,并结合管控区域定位查询,将让市民更方便掌握“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及规划出行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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