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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0余万元山寨货卖到国外 13名被告一审被判刑
日期:[2018-08-04]  版次:[A07]   版名:[世相]   字体:【

此案是“2017年全省十大经济犯罪案件”之一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 实习生黄宁 通讯员云法宣报道 昨天,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13名被告被控销售假冒劳力士、路易威登、欧米茄、卡地亚等注册商标的手表、眼镜、皮带、钱包等货物,金额合计5700余万元。

该案是广东省公安厅公布的“2017年全省十大经济犯罪案件”之一。在一审中,庄某炳等13名被告被判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

据了解,从2015年3月开始,被告人庄某炳伙同另外12名成员,通过登录网站下载订单信息,再根据订单信息在广州市采购假冒路易威登、劳力士、欧米茄、卡地亚等十几个品牌的货物,最后通过快递邮寄给美国、新加坡、瑞典等国家的购买人。

经审计,2015年3月至2017年7月,被告人庄某炳等人销售假冒商品的金额合计57579063.78元。

2017年7月13日,警方将上述13名被告人抓获,并缴获假冒物品一批及作案工具电脑5台、U盘2个,后公安人员在广州海关查获尚未邮寄出境的假冒商品一批。

白云区法院经审理查明,庄某炳等13名被告人结伙销售假冒商品,销售金额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其中庄某炳为主犯。法院当庭宣判,判处庄某炳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万元。其余12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万元至5万元不等,其中谢某燕等4名被告人被判处缓刑。

宣判后,被告人庄某炳、谢某海认为量刑过重,当庭表示要上诉,其余被告人及辩护人表示回去考虑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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