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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流量不限量”虚假广告罚单,具有积极示范意义
日期:[2018-08-07]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余明辉

8月6日,湖南张家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陵源分局披露,针对当地电信、移动、联通三大通信运营商发布“流量不限量”虚假广告,该局日前分别向三家通信运营商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据悉,监管部门针对“流量不限量”虚假广告对通信运营商进行行政处罚,在全国尚属首例。

用着免流量软件,却被收取流量费;刷着“无限”流量,却被降速断网……众多通信套餐潮水般袭来,在为用户带来实惠的同时,却设置多重障碍考验用户的洞察力和判断力。不少用户感慨:“数学不好的人用不上最实惠的套餐”。无疑,这样的“流量不限量”明显货不对板。

一边是消费者一个个掉进“免流量陷阱”,另一边却是一些运营商“流量不限量”等虚假广告长期的刊播。何以如此?原因也许是多层面的,但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各方对这一行为有一种似是而非和模糊的认识,认为这仅是广告不诚信行为,离违法还有距离。

然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由此可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各色优惠流量或免流量套餐,不但要按照规定事前标明价格、服务条件等,而且还要用相对明确的、不使人产生歧义和误解的方式进行宣传和详尽解释,而非利用一些模糊的的方式吸引消费者入网,等到消费者产生质疑询问时,才告诉消费者一些实情。

上周,湖南省工商局认定三大运营商发布的“流量不限量”广告对消费者造成严重的消费误导,属于虚假广告,要求三大运营商必须立即停止发布“流量不限量”广告,扎实进行整改。随后,湖南张家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陵源分局开出了首个落地的罚单,不但强力维护了消费者利益,而且对于打击电信虚假广告具有积极的警示意义。

更关键的是,通过这一次处罚,让各方都能认识到,对于电信虚假广告,市场执法部门正在不断纠偏,消除其中存在的模糊空间和弹性空间,从而有效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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