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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1)
日期:[2018-08-08]  版次:[A04]   版名:[重点]   字体:【

(2018年4月30日)

为推动全省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在改革开放40周年新起点上,以新的更大作为开创新时代广东全面深化改革新局面,奋力当好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向世界展示我国改革开放成就的重要窗口、国际社会观察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改革实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思想理论武器和根本行动遵循。加快推进新时代广东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用活上下功夫。要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有关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和十九大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对改革集中统一领导不能变,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不能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价值取向不能变。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认识论和方法论,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统领全省改革工作,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南粤大地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二)深刻认识新时代加快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意义。改革开放是广东的根和魂。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取得的辉煌成就,关键在于改革开放先行一步,保持经济高速增长、实现综合实力历史性跨越,最根本的动力是改革。当前,广东面临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产业整体水平不强、营商环境优势相对弱化、区域发展不平衡、社会治理形势复杂、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等一系列矛盾和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最根本的还是要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快推进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紧迫性,增强改革定力,强化改革使命担当,持续向深化改革开放要动力要空间、要效益要质量,奋力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

(三)切实增强在全面深化改革新征程上走在前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深化改革永远在路上。全省干部群众要坚定改革信心和决心,继承和发扬改革开放先行者敢为人先的改革勇气和精神,坚持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遵循改革的大逻辑,把握改革的大趋势,不断深化对改革发展规律的认识,自觉运用改革思维谋划和推动工作,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在新起点上继续探索创新,为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加强和改善党委对全面深化改革的统筹领导

(四)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正确方向。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改革决策部署,统筹推动各领域改革朝着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聚焦用力。各级党委要善于站在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深化改革全局来思考和研究问题,不断提高领导、谋划、推动改革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小组要严把改革方案审核关,做好下级改革方案备案审査,确保各项改革举措按照中央顶层设计扎实有力推进。

(五)建立健全党委领导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体制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部署,建立完善科学领导和决策、有效管理和执行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体制机制。畅通改革运行机制,完善领导小组统筹、专项小组分领域负责、牵头部门具体实施、改革办综合协调的分工体系。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强化组织协调能力,建立完善改革议事决策制度,规范改革工作机构设置,配强配齐改革工作力量,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要有得力的领导和人员专门负责改革,有力支持推进各领域改革。

三、正确把握新时代广东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要求

(六)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改革创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要求,聚焦体制机制创新,抓住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改革,加大攻坚力度,不断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开创广东深化改革发展新局面。

(七)加快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以科技创新改革为抓手,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不断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上率先取得突破。深化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建立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创新管理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创新,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加快完善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体系。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加强军地在基础设施、科技、教育和医疗服务等领域的统筹发展,建立军地共商、科技共兴、设施共建、后勤共保的体制机制。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构建多元立体的人才培养机制,支持省内重点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学科,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探索实施柔性引才政策,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深化国际人才管理改革,提升人才服务水平,推进公务员聘任制和分类管理改革。完善以产权保护为核心的现代产权制度。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加大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化省属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探索政府直接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加快国有企业横向联合、纵向整合和专业化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快建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政绩考核办法。

(八)加快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把营商环境综合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牵引,围绕转变和优化职责这个关键,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加快“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和服务模式创新,实施行政管理事项全流程革命性再造,健全行政审批和服务标准化体系,建成省级统筹、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通办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压减权责清单事项,将贴近基层和群众的管理服务事项交由下级政府承担。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照后减证”。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实施信任审批、并联审批等,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水电气、流通等重点领域改革,加大能源综合改革力度,破除各种形式的垄断和市场壁垒,加快建设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加强和创新政府监管,探索实行综合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新模式。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按中央部署加快党政机构改革,推动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围绕强化公益属性目标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除仅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外,原则上取消行政级别,按照有利于激励人才原则,完善改革后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办法。

(九)加快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注重“两个大局”,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合作体制机制创新为抓手,加快构建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在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上率先取得突破。强化粤港澳大湾区体制对接和制度创新,完善市场一体化体制机制;构建区域协同创新体系,推进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共同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强化教育、医疗、人才、社会保障、生态等领域合作,完善便利香港、澳门居民在广东发展的政策措施。继续深化广东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在内外贸、投融资、财政税务、金融创新、出入境等方面探索更加灵活的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率先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投资贸易规则体系。主动参与南海保护与开发,共建海洋经济示范区、海洋科技合作区。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建立国际科技合作机制,推进总部基地建设,鼓励境外机构落户,提升与欧美发达国家和地区合作水平。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对外资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平台,加快建设贸易强省,持续推进外经贸战略转型。

(下转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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