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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保险”将推广至全国
日期:[2018-08-09]  版次:[A18]   版名:[财眼]   字体:【

广州已经试点3年,市场积极性不高

新快报讯 记者余世鹏报道 8月8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扩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开展范围的通知》(下称《通知》),表示从8月起要把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下称“以房养老保险”)推广至全国范围。但从2014年至今的4年试点实践来看,“以房养老保险”的市场参与度并不高。除了消费者观念意识之外,配套政策的落实与险企风控等相关因素,都有待进一步完善。

所谓“以房养老保险”,是指老年人把其房产抵押给险企,在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情况下,险企以房产价值为基础给老人支付养老金,直至其身故。身故后,险企对房产的处置所得,则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从2014年7月起,“以房养老保险”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地进行为期两年的试点运行。2016年7月,原保监会将试点期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并把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浙江、山东和广东部分地级市。

虽有政策支持,但市场积极性并不高。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只有幸福人寿一家险企推出“以房养老保险”产品“房来宝”。截至2017年11月底,房来宝在国内承保117单(共涉及83户家庭),抵押房产总值为3亿元。其中,截至2018年1月份,广州共有23户消费者投保房来宝,他们每户领取的月均养老金为9122元,是广州2016年职工平均工资7425元的1.23倍。

业内分析人士对新快报记者表示:“该模式目前缺乏配套的落地政策,加上人们观念和房子价值波动等因素,市场参与度低是必然的。”比如,在目前模式下,老人领取的养老金是固定的,但在身故后其房产变现的价值有可能少于其累计领取的养老金,由此产生的资金缺口,由险企方单独承担。

为此,在进行全国推广的同时,《通知》也不忘指出,保险机构要做好金融市场与房地产市场等综合研判,加强“以房养老保险”的风险防范,同时也要积极创新产品,丰富保障内容,有效满足社会养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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