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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医保省内异地就医不再限定选择医院
日期:[2018-08-21]  版次:[A06]   版名:[民生]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沈逸云报道 从8月起,异地就医业务办理将更加便捷。8月20日,记者从广州市医保局获悉,自今年8月1日起,广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办理在广东省省内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业务,不再限定选择医院,可直接在居住地全市的联网结算医院就医,并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据介绍,广州市异地就医已于2015年10月实现省内联网,于2017年2月实现全国联网。按原管理要求,异地就医参保人需在安置地所在城市选择1-3家医疗机构作为本人异地就医选定医院。经办过程中,广州市医保局不断探索更便民、更高效的服务方式,异地就医业务经办优化实现“三步走”。

第一步是取消跨省异地就医备案限制。广州在前期已对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取消备案限制,异地就医参保人直接备案到居住地所在地级市,可在当地全部联网结算医院实现即时结算。居住地为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海南、西藏及新疆建设兵团的,可直接备案到所在直辖市/省/自治区/兵团。

第二步是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限制。从8月1日起,省内异地就医业务也取消备案限制,实现办事流程统一。当地全部联网结算医院均作为参保人异地就医医院,后续新增的联网结算医院也将自动纳入。

第三步为取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盖章手续,即广州全面取消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相关就医地医院、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盖章手续,新版本的《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也无需用人单位盖章,进一步优化参保人业务办理。

市医保局提醒,如参保人符合异地就医办理条件,为了不影响相关待遇的享受,请尽快到市医保局各二级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跨省异地就医人员需核对是否持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二代社保卡。对于由于个人原因需要前往异地非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则仍按原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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