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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月公布近4万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日期:[2018-08-22]  版次:[A04]   版名:[城事]   字体:【
■陈某红拒不执行法院判决,85万多元的租金未交,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法官为工人们办理领款手续。左一为周海涛。 通讯员供图

诚信建设万里行

广州市中院表示,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昨天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主题为打击拒执犯罪的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广州法院打击拒执犯罪的主要情况,并发布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

据通报,两年来209人因拒执犯罪被判处刑罚,其中60人被判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33人被判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16人被判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除此之外,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新快报记者 何生廷 实习生 黄宁 通讯员 马伟锋 彭勇 王艳 宁宇

庭审

欠下85万元租金未交

“老赖”被判两年有期徒刑

“我确实没有钱,还去借钱还了部分租金”,在昨日上午广州海珠区法院的庭审中,被告人陈某红陈述自己的意见,认为自己不是故意拖延履行法院判决。

2013年起,陈某红租用位于海珠区新港西路某1-2楼面积为690平方米的场地,可因为租金问题多次发生纠纷。随后广州某发展有限公司以未支付房租租金以及违约金等理由,分别于2013年、2014年提起四起诉讼,要求解除租赁关系,并要求支付相关费用。经一审、二审法院审理后均判决予以支持。

可陈某红却拒绝腾出场地并支付租金、违约金等费用,并采取隐瞒银行账户、不如实申报财产、躲避等方式,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甚至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还将涉案260平方米地下室继续转租给王某忠等人,约定转租期限至2020年,并提前收取租金。

2016年7月2日,公安机关对陈某红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立案侦查。2018年7月26日,海珠区检察院以被告人陈某红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海珠区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8月16日,海珠区法院决定对被告人陈某红实施逮捕。

在庭审中,陈某红否认构成犯罪,表示自己有配合法院收回场地,也偿还了一部分款项,其不构成犯罪。那690平方米场地自己是拿来转租的,即他租用一年的花费为20万多元,随后一年136万元转租给王某忠(包括地下室)。可面对这100多万元的盈利,陈某红表示其他生意亏钱欠债,这些钱用于其他生意上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红一直拖延执行,他所涉四案的义务直至被公安机关起诉时仍未履行,包括判决确定的租金、违约金共计85万多元,后期占用场地的房屋使用费以及相关利息(按照每月21700元的标准支付,时间从2014年1月至实际交还场地之日止)。

随后海珠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红有期徒刑二年。

措施

“老赖”处处受限

子女不得读“贵族学校”

据了解,广州市《贯彻〈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即将印发。

根据《实施意见》,法院将与市发改委、市国规委、市住建委等在内的28家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能范围内直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办理相关业务,包括高消费限制、出境限制、资质限制、信用限制等,如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限制购买或取得房产的网签、限制申请政府补贴资金支持等,让失信被执行人在社会上寸步难行。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黄志明介绍,对于“老赖”而言,“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三重惩戒网络已经建立。“这里要特别强调一点,对于拒不申报财产,或者迟延报告、虚假报告的,法院将一律采取罚款措施。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罚款数额最低1万元,最高10万元;被执行人是公司、单位的,罚款数额最低5万元,最高100万元。”

在发布会上,广州中院还发布了《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明确写明被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将受到执行联动单位的55项联合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其银行贷款、担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以及被招录为公务人员等。

数据

今年头七个月 247名“老赖”被拘留

据广州中院通报,2018年1-7月,全市法院共公布38442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促使5291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四种类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或者采取逃匿等方式逃避义务的为最多,约占全部案件的3/4。

据统计,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对失信被执行人罚款2923.2万元,拘留814人,限制高消132083人,限制出境401人。其中,2018年1-7月,全市法院司法拘留失信被执行人共计247人,其中210人在被采取拘留措施后履行了还款义务或与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涉及执行标的额2300多万元。

心声

从“打工仔”到执行法官

更能体会到讨薪者的艰辛

大学期间,在工厂车间干过暑期工,大学毕业后,开过淘宝店,摆过地摊……没想到这是广州花都法院执行法官周海涛的人生经历。

毕业后,周海涛直接去了义乌一家外贸公司,可一个月1000多元的工资却被老板扣了300元,这一段也让他体会到打工者的心酸。

2013年周海涛进入花都区法院执行局工作,从2014年起他开始独立办案,至今已结案2272件,年均超500件,连续三年获得花都法院个人嘉奖,面对工作量大的执行苦差事,他想尽各种方法为当事人把款项执行到位,“我想法也简单,为了对得起身上的法官服。”

周海涛面对的主要为已经生效的判决,当事人拒绝履行的案件。在接到案件后,查当事人房产、冻结银行存款、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这一系列动作是周海涛解决执行难的“利器”。

今年春节前,400多万元的补偿金终于打进479名工人的账户,这是周海涛印象最为深刻的一次执行案件。2014年广州某鞋业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倒闭,老板跑路了,欠了工人工资300多万元及经济补偿金1000多万元。

为使工人们的经济补偿金得到足额受偿,周海涛调查中发现该公司名下的不动产已被其他法院查封并依法拍卖,经过一系列努力,他从不动产拍卖款项中争取到了400多万元支付工人经济补偿金,在今年春节前几天全部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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