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堂
■唐伟
8月21日,四川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公布将实施有偿搜救制度,景区分不同区域,搜救费用为1.5万元起和2万元起。景区工作人员表示,每年因为非法登山、非法穿越的搜救,景区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甚至因搜救费用与游客产生纠纷。出台有偿搜救制度希望减少类似纠纷,且出台前咨询过法律专家,并进行过多次调研。
有偿搜救的新政一出,引发了巨大争议,很多人担心一旦搜救行为实现了有偿化,“天价”现象就似乎难以避免。尤其在“生命高于一切”的价值标准下,“有偿搜救”面临着极大的道德考验。
更重要的是,“有偿搜救”所针对的对象,主要是不遵守规定而被困的游客,那么对于遵守规定而被困的人员,则要采取免费的方式,这符合双方的合同要件。公众所担心之处在于,一方面有了收费这个前提之后,过度的商业化行为,会否导致对生命高于一切的价值的漠视?另一方面,有偿收费的口子一旦被打开,则可能形成逐利的“洪水”,从而出现“挟搜要价”的乱象。
避免管理方或者说供给方“任性”,得有一个明确的边界,一方面是收费的标准应当明确化、公开化、合理化和透明化,而不能漫天要价;另一方面,搜救应当始终坚持“救人高于一切”的底线,就如同医院所倡导的“先救病,后收费”的原则,无论是非法还是守规,搜救都应当处于优先位置,否则“收费”的一切合理依据都将荡然无存。
理性上讲,景区管理方推行有偿搜救也属于迫不得已,并作为“任性穿越”的应对之策。一直以来,大量非法登山、非法穿越的搜救,让景区承担了额外的经济负担,也不利于对此种行为的有效遏制。同时,按照责权利对等的原则,由于“任性穿越”本身的违规和非法性,其所带来的成本理应由自身承担,如果实行无偿性或者公益性搜救,有“滥用公帑”之嫌,对其他人而言亦不公平。
不断涌现的个案再次说明,若没有成本倒逼和风险反置,个体违规的冲动就难以得到遏制,“被搜救”的公共应急则会陷入疲于应付的状态,并给景区管理和公共治理带来更大的压力。相反,只有明确了违规行为的责任分担,才能避免公共资源被滥用,最大化防止对其他“合理性需求”形成冲击,并在市场与公益之间,划出一条清晰而明确的界限。
实行“有偿搜救”应厘清“任性”的边界,即必须恪守“责权对等”和“过错承担”的基本原则,如此才能避免顾此失彼或者厚此薄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