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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汽车可直领车牌指标”是积极创新
日期:[2018-08-24]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木须虫

对于总是摇不上号、拍牌又下不了手的人而言,未来可考虑司法拍卖车辆。据《新快报》报道,广州市人大代表内司专业小组对广州市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开展集中视察。会上透露,广州法院已推动涉案广州牌照小客车带指标拍卖,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成功拍下车辆后,不用摇号竞拍即可申领车牌指标。

对于限牌城市来说,汽车号牌的价值不言而喻。比如今年7月,广州个人车牌指标竞拍均价为5.61万元,单位车牌竞拍均价为7万元。以往法院拍卖只拍卖车辆本身,如今司法拍卖小汽车,只要符合条件,不用摇号、竞价就可以拿法院出具的裁定书等资料,到相关部门申领指标。“相当于竞买者同时支付了车辆和车牌的价钱”,这毫无疑问会大大增加被执行车辆竞拍的吸引力。

据报道,花都法院首批4辆小汽车起拍价在7500元到10000多元不等,成交价最高达70000多元,平均溢价率超过500%,一反司法拍卖汽车过于便宜的常态,提高了执行车辆变现收益,从而缓解了执行兑现难的老问题。车没了,牌也没了,这对于“老赖”也会产生更大程度的震慑作用。很明显,此举是对“执行难”最有力的支持,有助于缓解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问题执行难的难题。

当然也要看到,此举相当于是竞拍执行车辆赠送车牌指标的方式,形式上则是公共管理提供车牌指标的“稀缺资源”对执行的救济,所拍卖的执行车辆中含有的号牌指标收入成了执行收入,而不是像号牌指标竞价进入了公共财政。

一般来说,被执行车辆在正常状态下都有号牌,但汽车号牌不像汽车具有完整的财产权属,只有使用权利。因此,车辆在被执行过程中不能像车辆本身可以作为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拍卖。根据机动车辆号牌管理相关规定,车辆交易、报废后,原车主再行购买新车或者二手车均可使用原号牌号码,或者在一定期限内可申请保留原车牌号,这意味着被执行人的车辆被执行后,仍有可能保有车辆号牌的使用权。

所以,这方面需要尽快打上“补丁”。对此,车辆号牌管理部门不妨与司法部门联动,进一步细化规则,保证被执行车辆竞拍上号后,原车牌号失效,原车主不再保有使用权利,从而既能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又能充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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