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宽进严管”有助解决民宿业发展痛点
日期:[2018-09-07]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丰收

据报道,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的民宿管理办法亮相。近日,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官网发布《广东省民宿管理办法(送审稿)》(下称《办法》),《办法》对民宿定义、证照、监管等问题给予了清晰明确的指引,其中“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提法,体现了广东对新业态“放管服”的改革思路。

数据显示,2016年末我国民宿数量为5万多家,而到了2017年末就增加到20万家。民宿数量之所以呈井喷式增长,既因为市场对民宿需求很旺盛,也缘于这一业态盘活了大量闲置房源为房东或经营者带来利益,同时多个网络平台介入民宿也推动其快速发展。当然,还与民宿业缺乏规范野蛮生长有关。

到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但不是强制性标准。在地方,2015年印发了《深圳大鹏新区民宿管理办法(试行)》。另外,杭州等少数城市出台过相关政策促进民宿发展。也就是说,从国家到省级层面都没有出台专门的法规制度来规范民宿。对民宿现状,有人欢喜有人忧虑。

因此,制定专门制度规范民宿是必然趋势。日本等国家就是通过立法来规范民宿业。广东率先在省级层面发布上述《办法》,一旦出台实施不但有利于规范广东民宿业发展,对其他省份甚至国家层面制定类似制度也有借鉴参考意义。仔细浏览该《办法》,就会发现可解决不少民宿业发展中的难点痛点。

比如,对于民宿与旅馆一直边界不清的问题,《办法》规定,单幢建筑客房数量不能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最高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如果超过,就要按照旅馆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再如,过去民宿在治安、消防、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缺乏规范被人诟病,《办法》分别进行了明确规定。

尤其是“宽进严管”的监管思路值得肯定。民宿作为一种市场自发形成的新业态,对供需两端都有着积极意义,如果“严进”的话,势必影响民宿供给量和市场价格,而“宽进”则给市场留足生长空间。但“宽进”之后必须加强监管,这既是保障住客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确保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如果要给《办法》提点建设性意见,笔者的看法是,需要兼顾有关各方利益。从《办法》规定来看,侧重于保障住客权益,这肯定是没有错的,但还要兼顾左邻右舍的权益,因为很多民宿已经开进了居民区、居民楼,影响到左邻右舍正常生活。同时,还要充分考虑房东、经营者、民宿平台的利与责。

如今,民宿已经不是传统的出租房屋,而是借鉴共享经济、借助网约平台进行发展,这就需要《办法》在“网约民宿”方面多些笔墨。虽然《办法》中提到“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民宿代订服务的,应确保民宿信息的真实性”,但在“网约民宿”渐成主流的背景下,最好进行详细规定。

对于违规行为,《办法》也明确了法律责任,这有利于执行。但考虑到民宿更分散甚至更隐蔽,这对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考验,恐怕在监管上还要增加技术手段和人力物力的投入,这也需要《办法》来明确。

分享到: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