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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严惩涉黑涉恶腐败 今年前8个月立案查处103人
日期:[2018-09-12]  版次:[A11]   版名:[世相]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吴晓娴 通讯员穗纪宣报道 新快报记者9月11日从广州市纪委监委获悉,自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主动作为,严惩涉黑涉恶腐败,深挖彻查“保护伞”。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251条,立案查处103人,已经处理3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纪)处分32人。

群众举报线索占总量三成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自今年2月以来,广州市纪委监委密集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广州市纪委监委机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专项行动方案》等一系列具体配套规定,8次组织召开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专题会议部署推进,对18个涉黑涉恶问题突出挂牌镇街实行专项整治。

广州市纪委监委还会同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制定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会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各部门协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广州市纪委监委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专项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我们详细规定了具体协作配合的内容及工作流程,如公安干警在讯问中应当主动了解涉黑涉恶人员与公职人员交往情况,并进行记录,发现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反映与公职人员有不当交往情况的,应将有关资料于笔录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及时上报。”

为了拓宽线索来源、提高线索质量,广州市纪委监委发动群众“找”,主动收集问题线索。截至8月底,通过发动群众举报收集问题线索77条,占线索总量的30.68 %。

对外协同联合“排”,同步排查问题线索。广州市纪委监委派出专人参与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共摸排相关线索信息12条。在刘永添特大涉黑涉恶案件一审判决后,市纪委在没有公安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的情况下,通过主动摸查,查处了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的2名公安机关处级干部。

打击犯罪团伙牵出腐败干部

有了线索仅仅是第一步。广州市纪委监委通过多种方式对线索予以规范处置,快查快办,及时回应群众期待。

近期,广州市白云区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联手,先后打掉了盘踞在白云区石门街红星村、太和镇园夏村、均禾街石马经济联社的3个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已对33名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或充当“保护伞”的党员予以立案。

在扫除3个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时,白云区纪委监委对相关线索顺藤摸瓜,一举铲除了太和镇党委原书记刘参议、均禾街城管执法队原队长苏钜城、石门街城管执法队原科员赵峻生等3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并在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下拆除约4万平方米的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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