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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柜收费” 不该由消费者埋单
日期:[2018-09-19]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何勇海

快递柜的出现提供了末端配送的便利,在前期广泛布点、免费推广培育大众使用习惯后,企业也开始探索盈利模式。近日,有消费者反映,自家楼下一直免费的快递柜突然开始收取费用,但谁来付费却是由快递员来决定,快递员可以选择自己付费或由收件人付费,但往往是消费者被迫“埋单”。对此,消费者表示了不满,快递员同时也强调了自己的苦衷。(9月18日《北京商报》)

点评:今年5月正式实施的《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快递员不经允许就将快递放在快递柜和代收点的行为涉嫌违规,要求消费者为快递柜费用埋单,显然说不过去。最明智的做法是,消费者在寄件过程中可以选择配送方式,在订单中标注是否可接受入柜或代收服务,而快递员应遵守行业规范,电话确认收件人是否方便亲自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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