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互联网法院让司法审判更便民高效
日期:[2018-09-19]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吴学安

据报道,继杭州互联网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成立后,全国第三家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即将成立。9月17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张春和为广州互联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广州互联网法院审判团队法官长期从事审判一线工作,基层审判经验极为丰富,审判专长覆盖知识产权审判、商事审判、房地产审判、涉外商事审判等多个领域。新团队调研能力强,能及时总结提炼涉网纠纷新特点、新规则,积极探索完善符合互联网审判规律的工作模式和机制。

随着互联网深入千家万户、融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涉网纠纷越来越多。9月13日,广州中院通报涉互联网民商案件审判情况,据统计,2014-2017年,广州两级法院共受理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互联网借款合同纠纷、涉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人格权纠纷等案件45705件。受理的涉互联网民商事案件年均增长49.06%,快速增长趋势明显。

由于涉网案件具有虚拟化和跨地域特征,如果沿用传统审判模式,会给诉讼双方和相关机构人员造成很大不便,并容易导致巨大的社会资源浪费。与传统民事纠纷相比,互联网上的纠纷更具特殊性:当事双方往往不在一个城市,甚至相隔遥远,有的当事人遭有官司讼累每年到各地应诉的差旅费开支成为一笔不小的支出;大量证据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在网上呈现更方便、直观;网购等纠纷金额不大,来回奔波打官司费时费力,付出往往比收获多。这些都为改变传统司法模式,在网络虚拟空间中审理案件提供了动力。

互联网法院是网络法治时代的智慧法院,对传统审判方式而言,能够带来颠覆性变革。在现代审判意义上,是流程再造,也是司法创新。所谓互联网,简言之就是“互联网+法院”或“互联网+审判”。它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通过网络审理案件;二是审理的案件大多与网络纠纷有关,如电子商务交易纠纷、网络支付纠纷、网络金融借款纠纷、网络著作权纠纷等。

司法审判乘上“互联网+”的东风,其好处显而易见:一方面,降低了维权成本,对于涉诉当事人来说,路途遥远、时间漫长已不再成为阻碍;另一方面,降低了司法审判成本,不仅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而且可以大大提高审判效率。互联网法院的出现,凸显新经济、新技术形势下互联网司法领域的创新。这对于满足群众需求,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等,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分享到: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