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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督利剑”下管好用好国有资产
日期:[2018-10-25]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韩洁 申铖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4日审议《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这是中央去年印发文件部署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后,国务院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口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议后还将向社会公开,开启了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对国有资产的全方位、系统化、常态化监督。

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意味着将全民的共同财富晒在阳光下,接受全民的监督。这是党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党和国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符合人民群众期待。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敢亮“家底”,而且亮的是全口径、全覆盖的“家底”,才能交给人民一份“明白账”。不可否认,当前我国国有资产存在底数不够清楚、管理不够公开透明、人大监督不够有力等问题。此次亮出的“家底”涵盖了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还对特定相关资产进行了单独说明,彰显公开决心。

数据是最有力的证明。只有敢亮“实底”,而且是覆盖中央到地方各层级的“透明账”,才能更好防范国有资本流失和经济金融风险。全国国有企业总资产183.5万亿元,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41万亿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0万亿元……公开的不仅有总资产,还有负债、净资产、经营状况等各方面数据。今后当公开成为常态,自然会倒逼管理者加强管理和自我监督,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率和效益。

信息越公开透明,社会预期就会越稳。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面对外界对我国国有经济和金融资产的关注,此次国有资产亮“家底”的良好开端,迈出新时代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关键一步。当前,关键要将审议中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完善,加大问责力度,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从而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推动国有企业继续做强做优做大,推动国有资产更好发挥效益、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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