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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刑事诉讼法 明确缺席审判制度
日期:[2018-10-27]  版次:[A04]   版名:[重点]   字体:【

据新华社电 “通过!”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以170票赞成、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我国刑事诉讼法迎来自1979年制定后的第三次修改。

完善监察与刑事诉讼的衔接,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完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增加速裁程序……据介绍,新修改的刑诉法坚持立足国情和实际,合理借鉴国外相关制度有益经验,处理好刑诉法与监察法、刑法、律师法、公证法等法律的衔接,以立法的形式巩固和推广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成果。

长期以来,由于缺席审判制度的缺失,一些贪污贿赂等刑事案件的嫌犯、被告人潜逃境外躲避法律制裁。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建立,加强了境外追逃工作的力度和手段,对贪污贿赂、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的嫌犯和被告人形成了强力震慑。

“以往,外逃贪官只有被追逃回国才能对其审判。如今,通过建立缺席审判程序,外逃贪官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将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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