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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春节前基本审结
日期:[2018-11-19]  版次:[A12]   版名:[民生]   字体:【

广东全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开展“百日清案”行动

新快报讯 记者沈逸云 通讯员粤仁宣报道 新快报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年尾将至,为避免农民工薪资拖欠,从现在起到明年初,广东全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开展“百日清案”行动,确保实现2018年仲裁结案率90%以上、调解成功率60%以上、一裁终局比例超过35%,杜绝超审限案件发生,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在春节前基本审结。

据介绍,“百日清案”行动将充分发挥企业、基层调解组织在预防化解劳动争议中的协商调解作用、引导劳动者就近就地到基层调解组织调解争议,争取大部分争议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对调解不成或无法调解的争议,及时转入仲裁机构立案并从快作出裁决。

同时,深化分类处理、繁简分流机制,完善小额争议简易程序和集体争议特别程序,充分运用立案前调解、书面审理、当庭裁决、一裁终局、先行裁决、裁决先予执行、布告送达等法定程序,提高案件处理效率。简化优化仲裁程序,推广“要素式”办案,建立“移动仲裁庭”、“小额简易速裁庭”等做法,提高案件处理效率。

值得关注的是,广东还将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机制,畅通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做到有案必立,材料齐备的,当即立案。对10人以上、涉案金额较大的农民工工资集体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主任要挂牌督办。对50人以上集体争议案件,仲裁机构根据案情处理需要,通知地方总工会、企业代表组织或者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协助解决争议。

省人社厅表示,将明确流程监督管理和积案清理问责机制,有效管控办案流程节点和审理周期,集中精力化解积案,确保案件在法定审限内审结,并尽可能压缩时间。加强办案指导,不因加快案件审理而降低办案标准。

据悉,今年以来全省仲裁机构已为7.3万名农民工追回工资、经济补偿及社保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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