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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接种单位应公示服务费和第二类疫苗价格
日期:[2018-11-24]  版次:[A03]   版名:[时政]   字体:【

《广州市医疗机构价格公示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新快报讯 记者王彤报道 广州近来医疗动作频频。今年底广州公立医院将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并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如何让医疗领域变得透明?11月20日,广州市发改委公布《广州市医疗机构价格公示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规定疫苗接种单位应在收费处或接种诊室用公示牌(栏)、价目表等方式公示预防接种服务费和第二类疫苗价格。

根据征求意见稿,广州所有医疗服务、药品价格,以及列入除外内容、说明单独收费的医用器械和一次性医用消耗材料(以下简称“医用材料”)价格,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实行明码标价。

此外,公立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公众承诺并采取适当方式公示“本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医用材料,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

市民如果对医疗价格有疑义,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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