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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落地 “刚性兑付”时代将宣告结束
日期:[2018-12-05]  版次:[A23]   版名:[财眼]   字体:【
■廖木兴/图

据新华社电 中国银保监会2日正式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专家分析,新规将从多个方面影响投资者,未来公众必须提高“自负盈亏”的风险意识。

理财门槛将进一步降低

理财子公司为商业银行下设的从事理财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商业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开展资管业务,有利于强化银行理财业务风险隔离,推动银行理财回归资管业务本源,逐步有序打破刚性兑付,实现“卖者有责”基础上的“买者自负”。同时,也将促进理财业务规范转型、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

《办法》对银行理财子公司的设立变更与终止、业务规则、风险管理等做出了详细规定。

首先,购买理财产品将更加便捷。根据《办法》,投资者首次在银行理财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需要做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既可以在营业场所进行,也可以通过电子渠道完成。投资者购买银行理财的渠道也不再限于银行网点、网银,银保监会认可的机构都可以代销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

第二,理财门槛将进一步降低。《办法》未设置理财产品销售起点金额。目前,部分银行理财产品门槛已降至1万元。未来银行理财子公司将根据不同的产品类型设置不同的销售起点,部分理财产品或迎来“1元起投时代”。

第三,理财产品种类更加丰富。根据《办法》,银行理财产品允许直接投资证券市场,在为投资者带来更多选择的同时,也将对公募基金形成直接的竞争压力。此前,银行主要提供封闭式预期收益类的产品,今后开放式、定开式产品将显著增多。

理财投资不会一律“保本”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杨涛强调,投资者必须注意到,一方面投资品种更丰富了;但另一方面,风险也更高,这意味着银行理财投资不会一律“保本”。

“投资不保本”符合金融机构资管新规的要求。今年4月央行、银保监会等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明确提出“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曾经,没有固定收益率、净值有涨有跌的净值型理财产品并不受消费者欢迎。然而,随着理财市场的规范化、市场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中国投资者必将告别“刚性兑付”时代。

在监管精神的引导下,如今超过16家中资银行已经相继宣布拟成立理财子公司,包括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也有城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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