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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2000万 花都区发布旅游业促进政策(2)
日期:[2018-12-20]  版次:[A11]   版名:[城事]   字体:【
■旅游招商推介大会签约现场。

■推介大会上多个招商项目签约。

■花都把文化旅游业作为新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定位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旅游目的地

政策亮点

花都区推进旅游产业发展打造粤港澳旅游目的地工作方案(2018—2020年)

目标定位:培育旅游战略支柱产业 打造粤港澳旅游目的地

三年行动:

2018年:建立旅游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制定旅游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措施,营造良好旅游发展环境。

2019年:融创文化旅游城顺利开业,完善周边旅游配套设施,重点打造3-4条较为成熟的花都特色旅游线路。

2020年:全域旅游发展初具雏形,旅游接待总人数突破2000万人次,旅游业成为战略支柱产业,花都成为粤港澳大湾自己的花园和重要的旅游目的地、集散地。

《花都区促进民宿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简况)

1.基本原则

盘活合法存量、重点区域优先、严格生态保护、放权镇街管理

2.重点区域

融创文化旅游城周边、梯面镇、赤坭镇、芙蓉度假区以及古村落聚集区

3.简化流程

经营者——到镇(街)申请——镇(街)上门指导及初审——区民宿办组织联合审批——登记发证

4.支持政策

激活“存量”,旧厂房、旧校舍、闲置房、宅基地等“存量”闲置合法资源

控制“增量”,带动效益大、综合收益高的民宿项目,纳入区重点项目库,优先予以用地安排

挂牌奖励,获挂民宿牌匾,一次性奖励3万元

品牌奖励,获评银宿、金宿,可再获奖励10万元、15万元

花都区加快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旅游“白金十条”

设立花都区旅游发展奖励扶持专项资金,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从10个方面进行奖励扶持。

1.新建或扩建旅游重大项目——一次性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助

2.优质旅游企业——落户给予最高1200万元的奖励,上市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

3.旅游新业态项目——按当年项目建设投入的10%,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4.企业创建品牌——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品牌的,按不同类型和等级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5.社会资本投资旅游基础设施——验收合格后,按项目建设经费的10%,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6.乡村旅游发展——成功创建市级旅游文化特色村,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奖励发展民宿、星级农家乐,扶持旅游厕所建设

7.鼓励景区(点)做大做强——景区年主营业务收入达标,给予最高60万元奖励;改造升级景区基础设施,按当年度实际投资额的10%进行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8.鼓励旅行社做大做强——旅行社年主营业务收入达标,给予最高60万元奖励

9.鼓励星级饭店做大做强——星级旅游饭店年营业务收入达标,给予最高60万元奖励

10.鼓励开发旅游特色商品——产品获得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家级、省级大赛奖项,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设立花都特色旅游商品旗舰店,给予3万元奖励

(二)旅游用地保障

1.旅游重点项目优先予以用地保障,及时安排新增土地利用指标

2.实行旅游用地分类管理——合理确定旅游业用地的供给价格,积极探索旅游项目点状供地,实现土地的精准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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