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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是网络平台 广州首发营业执照
日期:[2019-01-08]  版次:[A07]   版名:[时政]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代国辉 通讯员穗工商报道 网络平台也可以注册为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场所。新快报记者昨天从广州市工商局获悉,1月4日,天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天河南所核发了广州天河区天河南喻言百货店的营业执照,经营场所为“微店平台”。这是广州市核发的首个使用网络经营场所注册的电子商务经营者营业执照。

广州市工商局表示,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对于在一个以上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需要将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多个网络经营场所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仅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并应作出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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