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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责任 避免共享汽车“带病上路”
日期:[2019-01-10]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戴先任

据报道,成都市民刘先生近日开了一辆“Gofun出行”共享汽车回家,途中被交警拦下后才发现,前车牌的最后一位数字不见了,交警按照相关法律条款,作出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理。刘先生认为,自己使用前按照“Gofun出行”的要求拍摄车身照片,但当时天黑,车头又朝墙,这个责任不应该完全由自己承担,“Gofun出行”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近几年来,共享经济如火如荼,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共享经济模式相继冒了出来,共享经济盘活闲置资源,让所有人共享社会资源,这种于人于社会有利的经济模式,值得肯定与支持。共享汽车如果能得到广泛推广,有助于遏制市民购买汽车的需求,能为市民带来实惠与便利。

但共享汽车要长远、健康发展,面临不少难题。比如共享汽车是重资产运营模式,风险大,而共享汽车还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比如用户驾驶车辆出现交通事故,甚至造成人员伤亡时,责任如何区分?就如成都这次事件中,刘先生开的共享汽车号牌有一个数字缺失,首先他自己难逃其责,作为驾驶员,他在使用汽车前应该尽到使用前的检查义务,车牌污损,可以很直观地发现,但他没有发现,还开车上路,被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不冤。但涉事共享汽车公司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按照涉事共享汽车公司的规定,取车需要先按照软件规定对准备使用的共享汽车进行“整体车况”的拍照,但用户使用这家共享汽车公司的汽车,即使不按照软件规定拍照,照样能取车。比如记者暗访,连拍三张都没拍到汽车的照片,同样也能成功取车、用车。涉事公司称用户有检查车况的责任和义务,这一点并不错,但公司也不能将责任全部推给用户,共享汽车企业要对车辆车况进行日常维修与检查。

汽车的车况如果存在问题,就像是一颗随时引爆的“炸弹”,可能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对车内司乘人员及其他人的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对此,共享汽车公司更应该担好安全责任,做好安全防护,避免车辆“带病上路”。

共享汽车企业要完善管理机制,科学规划、合理投入,切忌盲目跟风,管理与责任意识更要跟上运营,不能“只管生不管养”。对用户也需要加强安全“检测”,如有共享汽车企业通过人脸视频系统、红外线酒精测试系统等对用户进行安全“检测”,避免用户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这值得其他共享汽车公司借鉴与推广。监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政策。而用户也要对自己及他人的安全负责。通过各方齐心协力,强化各方责任,才能趋利避害,把共享汽车推向正轨,从而能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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