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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进一步加强车险监管 整治市场乱象
日期:[2019-01-22]  版次:[A15]   版名:[财眼]   字体:【

新快报讯 见习记者刘威魁报道 1月21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车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就进一步加强车险业务监管,整治市场乱象,维护车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为下一步商业车险改革营造公平、规范、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提出工作要求,监管势头比之去年将有过之而无不及。

银保监会指出,各财产保险公司使用车险条款、费率应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或变相修改条款、费率水平;禁止通过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变相突破报批费率水平;不得通过虚列其他费用套取手续费变相突破报批手续费率水平;禁止出现新车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费率的行为。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2019年一开局车险领域便连遭重拳,已有两家大型财险公司所属的5家分支机构商业车险业务被当地银保监局叫停,原因是违反关于按照规定报批和使用车险条款费率的要求,被责令自2019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的监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保险法》早有规定,车险业务必须实施产品、费率报行合一,但一直以来实施效果不佳,成了行业里的顽疾。2018年8月1日,车险产品、费率“报行合一”正式实施,所谓“报行合一”是指险企报给银保监会的手续费用需要与实际使用的费用保持一致。

“加强监管能够维持有序的竞争秩序,有利于险企持续健康发展。”有业内人士认为,恶性的价格竞争容易使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佳,甚至产生亏本的情况,车险之困难解,需要行业自律和监管处罚同时进行。

此外,银保监会还指出,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及时、准确上传相关数据至车险信息平台。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应建立车险费率执行相关数据的监测机制,对于财产保险公司出现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也应及时报送银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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