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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统一粤港澳大湾区 绿色金融标准
日期:[2019-01-26]  版次:[A04]   版名:[2019广东两会]   字体:【

民进广东省委会提案: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 通讯员张慧报道 金融作为“绿色改革”的重要资金保障,粤港澳大湾区离不开金融调配资金的优势来促进绿色产业和项目发展。不过目前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面临着多重发展挑战,如何更好发展大湾区绿色金融?

民进广东省委会提案认为,目前人民银行总行已将香港定位为湾区绿色金融中心,广州为绿色金融示范区,包括在机构设置、业务开展等方面进行示范,这有助于扩大珠三角的绿色产业与港澳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与联通,粤港澳有望建设成具备大湾区特色的世界级绿色金融发展示范区。

不过目前,粤港澳三地政府虽然签署了《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但大湾区内尚未制定针对城市之间绿色金融合作的政策法规。

此外,大湾区内不同行业有不同特点,应如何区分绿色行业,按什么标准去区分,这是发展绿色金融的基础和关键。

为此,提案建议,粤港澳大湾区可以借鉴国际上的绿色项目评估认证机制,在项目投向方面,披露项目募集资金投向的细分环保领域,以及项目在具体细分领域的资金配置情况。

同时,三地应加强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快在环境政策制定和实施上的衔接,特别是以市场为主导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风险监督、共担机制以及多元协调共享机制。

针对绿色产业具有的信息不对称特征,需要统一绿色金融标准,同时,针对绿色产业具有的期限错配特征,可以考虑延长还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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