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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加油站禁向 非本地牌摩托车供油
日期:[2019-02-15]  版次:[A04]   版名:[时政]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黄闻禹报道 2月13日,广州市政府公布了《关于加强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规定,广州市的加油站禁止向未悬挂广州号牌的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供油。

据悉,《通告》从公布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原《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的通告》(穗府规〔2016〕4号)同时废止。记者查阅相关文件发现,此次市政府发出的通告是对2016年原通告的延续,但在具体条文上有所差别,将管理范围进一步扩大。具体而言,广州市摩托车禁行区域内的加油站禁止向摩托车供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禁止向未悬挂本市号牌的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禁止上道路行驶的其他车辆供油。各加油站违反规定擅自为上述车辆加油的,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通告》表示,驾驶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车站、专业市场、地铁出入口等公共场所强行揽客,不听劝阻,造成交通阻塞、秩序混乱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通告》还明确,对于在本市非法生产、销售拼装、非法加装、改装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摩托车的违法行为,由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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