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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逾两成市民倾向去养老院养老
日期:[2019-03-01]  版次:[A04]   版名:[城事]   字体:【
■新华社图

据广州市老龄委、民政局、统计局联合印发的《2017年广州老龄事业发展报告和老年人口数据手册》显示,截至2017年底,广州户籍老年人口161.85万人,占户籍人口的18.03%。其中,越秀、海珠、荔湾三区的老龄化率分别是24.5%、24.2%与26.8%。养老成为一个全民关注的话题。2018年始,广州市消委会历时半年多,针对广州市民营养老机构服务现状开展系统性调研。

今年2月27日,广州市消委会通报调研结果:广州逾两成市民倾向养老机构养老;市内养老机构服务评价总得分83.57分,成绩乐观。同时,市内民营养老机构存在供需不平衡、人员流失、资金不足、考核标准待完善等问题。

■新快报记者 代国辉

调研:“设施齐全”是养老机构优势

本次调研中,广州市消委会采用拦截邀约访问、网络调查两种方式共回收4059份有效样本。调研数据显示,21.99%的线上被访者认为有较高可能性去养老机构养老,其中有2.89%的线上被访者认为一定会去养老机构养老。31.97%的线上被访者较为支持父母去养老机构养老。

为何会选择养老机构养老?37.74%受访者认为“养老院各类设施完善,全天有专人照顾”,36.5%受访者认为“居家养老孤独寂寞,在养老院有集体性娱乐”。同时,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方便,能够得到更好的医疗救助”“子女需赡养的老人多,养老院养老减轻子女负担与压力”“保姆素质参差不齐,请保姆担心服务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

调研还发现,广州市民面临的养老压力较大。49.45%的线上被访者需赡养两个老人;23.94%的线上被访者需赡养3个及以上的老人。

根据市消委会制定的“广州市养老机构服务评价指标体系”,调查数据结果显示:民营养老机构服务评价总得分为83.57分,评价较高。

经走访,市内养老机构的在住老人,生活能得到切实提升和保障;入住老人融入感与归属感较强;民营养老机构与社区养老志愿服务形成联动机制,就近社区经营,有利于营造融洽的街坊氛围。走访还证实,政府的相关政策有力推动了民营养老机构服务提升,包括税收优惠、床位费补贴等。

困局 1

供需矛盾突出 床位紧张

调研结果显示,广州养老市场的供需矛盾体现在住院养老形式的床位供应紧张、全日托养老机构床位供不应求,以及目前已体现出来的供需矛盾正呈日渐加剧的趋势。

规模稍大、功能配套齐全的全日托的养老机构床位紧缺,供不应求。位于越秀区的孝慈轩养老院有120个床位已经满员,有100多人在申请入住的等候队列之中。

调研发现,供需矛盾导致养老消费者在不能满足要求时也难有更多选择,处境被动,甚至产生矛盾纠纷。逾两成市民倾向选择养老机构养老的调研数据则表明,未来将有更多老年市民选择养老机构养老,届时供需矛盾将加深。

困局 2

人员流失资金不足 拉低服务水平

广州市消委会表示,部分医护照护服务人员和年轻工作人员认为在养老类机构工作没有发展前景,人才流失大,导致养老机构无法提供较好的服务。

越秀金色晚年养老院负责人反馈雇员难:“脏活累活年轻人不接,一些肯接的文化程度过低,不爱学习。文化程度过低,不适合从事此工作。”

一些全日托养老机构出现资金自主使用不够,甚至出现设备故障须等候资金审批而影响日常工作的情况。

北京大学护理学院教授谢红认为,当前我国开办养老机构是典型的微利行业甚至无利行业。近年物价上涨,经营成本增加,一些规模小、收费低的养老机构经营困难,面临生存危机;入住老人缴费压力增大,有时会面临入不敷出的问题。

困局 3

考核待完善 老牌机构调整难

广州市消委会指出,现有的相关经营和考核标准,如机构资质、管理人员工作态度、从业人员技能评定等,与民营养老机构的实际运营情况不够匹配,未能充分发挥监管效果。

各项养老服务新规多为近几年出台,有部分养老院运营时间较长久。新规出台后,原来合规的民营养老机构变为“不合规”,且受客观条件限制,调整困难。有养老机构负责人反映,部分经营时间较长久的养老机构建设用地为集体土地、租用旧厂房等,符合当时的国情和规定,但与新规不符,导致无法正常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只能分流安置已入住老人,经营多年的养老机构骤然萎缩。

建议

谨防以养老为名 的非法集资

广州市消委会建议,包括加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训,扩大专业人才供应;加强探索新型健康养老产业模式,尝试共享经济模式;加强对老年人消费者的宣传教育,防范以养老为名义开展的诈骗行为。

市消委会指出,应充分利用与发挥广州院校众多的优势,考虑学习借鉴日本做法,鼓励相关院校开设专门的专业课程;通过多种方式方法加强在岗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扩大专业人才供应,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建议在提高收入的同时,进一步丰富补贴形式,由单纯的床位补贴,扩展为多种补贴形式相结合,尤其是向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或者专业人才提供相应的补贴,稳固人才队伍。

针对去年在国内数个城市发生以养老为名的非法集资案,市消委会建议加强对老年消费者的宣传教育,防范以养老为名义开展的诈骗行为。资料显示,2018年,北京、杭州、南京、南昌等地发生养老非法集资案件,承诺提供养老服务作为变相高回报吸引老年群体投资,给老年消费者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不法分子以养老服务、贵宾卡、养老公寓、老年产品等多种方式向老年群体非法集资。

链接

广州全面推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2020年实现全覆盖

新快报讯 记者麦婉诗 通讯员廖培金报道 记者从广州市民政局获悉,近日,市民政局发布《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全面推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广州全市范围内公办养老机构(含农村敬老院)和享受政府各类财政补贴、扶持的民办养老机构全面推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要求到2020年实现全市养老机构100%参保。

《通知》明确,购买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的对象为,广州市的公办养老机构(含农村敬老院)以及享受政府各类财政补贴、扶持的民办养老机构。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的范围应包括:

●住养老人责任保障 在保险期间内,在养老机构依法从事养老服务活动过程中,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住养老人人身损害或伤亡,被保险人有过错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公平原则保障 在保险期间内,养老机构在广东省内依法从事养老服务活动过程中,住养老人遭受人身损害,住养老人及被保险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但依照法院判决或广东省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事故赔偿处理中心或事故鉴定委员会认定被保险人仍应对住养老人给予经济损失补偿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三者责任保障 保险期间内,在保险合同列明承保区域内依法从事养老服务活动过程中,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包括老人家属、进入被保险人经营场所提供服务或参观的人员、访客等)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从业人员责任保障 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事故导致被保险人的从业人员遭受人身损害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紧急救援费用保障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人员伤亡所支付的合理的、必要的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法律费用保障 发生可能引起保险合同项下索赔的情形时,被保险人被提起诉讼或仲裁,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合理的、必要的仲裁费、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此外,《通知》要求公办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经费相应由各级财政负担或通过福利彩票公益金立项解决。享受市、区政府财政补贴、扶持的民办养老机构,应将相关补贴、扶持资金优先用于购买养老机构责任保险。

记者通过对比了解到,《通知》将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购买范围从此前的民办养老机构扩至市、区各级公办养老机构(含农村敬老院)并要求到2020年实现全市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全覆盖。保障范围也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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