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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澳消费纠纷网络 调解平台开通
日期:[2019-03-14]  版次:[A12]   版名:[新快315]   字体:【

澳门消费遇纠纷 广州本地可解决

新快报讯 记者代国辉 通讯员穗消委报道 3月13日,穗·澳消费纠纷网络调解平台开通,此举解决了澳门消费纠纷需澳门当地解决的历史难题,是在落实《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维权合作备忘录》精神基础上,加强广州与澳门消费维权跨境的合作,拓展维权合作领域,更好地服务大湾区的建设和发展。

广州是首个与澳门建立消费纠纷网络调解平台的内地城市。

广州消费者如何在本地

处理在澳门地区发生的消费纠纷

步骤1:广州消费者向广州市消委会投诉,投诉渠道包括了网络在线投诉或电话投诉(020-12345)。

步骤2:广州市消委会将投诉信息转介至澳门消委会,澳门消委会介入协调;若双方达成共识,则结案处理,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可申请澳门消费争议仲裁中心的仲裁。

步骤3:投诉方、被诉方提交自愿同意仲裁的声明后,澳门消委会将其提交澳门消委会仲裁中心。相关仲裁程序包括两部分,先调解后仲裁,仲裁日期由澳门消委会的仲裁法官决定。

步骤4:为便利广州消费者出席调解会议以及仲裁审理程序,广州市消委会设立穗澳消费纠纷网络调解广州现场(独立房间,配备摄像头和即时通信软件的电脑设备),让消费者在广州通过远程视频参与调解会议以及仲裁审理程序。

步骤5:争议双方进入仲裁程序后,先进行调解会议。若调解成功,双方签署协议并结案,若调解失败,则进入仲裁审理程序。

步骤6:仲裁审理程序包括当事人陈述和证人作证。广州消费者和证人应当独立陈述和作证,不允许有其他人在旁提示,或阅读早已安排好的证词。广州市消委会协助确保不能有当事人之外人员参与程序、禁止使用通信设备和摄影器材,禁止当事人阅读事前安排好的证词。

步骤7:仲裁法官作出裁决,并通知双方有关仲裁结果。该仲裁结果依据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作出,具有法律效力。广州市消委会协助送达相关证据材料原件和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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