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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顺风车出行规定下月起实施
日期:[2019-03-22]  版次:[G07]   版名:[新东莞]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日前从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备受关注的《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若干规定》已经发布,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有效期将一直持续到2022年3月31日。

东莞顺风车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未来在东莞区域开行的顺风车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必须是东莞本地牌照,而同一台车每天提供顺风车的服务数量不能超过3次。

《若干规定》明确,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出行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供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其小客车,并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与快车、专车不同,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是合乘出行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合乘平台”)各方自愿、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民事行为,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那么,相关权利、义务及安全责任事故等责任由合乘各方依法、依约自行承担。

《若干规定》还明确,私人小客车合乘应当遵循公益合乘优先、民间互助自愿、维护合法权益、合乘信息真实、分摊成本合理等原则。

《若干规定》明确,合乘出行提供者通过合乘平台提供合乘服务的,应符合以下条件:在合乘平台进行实名注册,并如实提供合乘出行车辆的号牌、车型、年检记录,以及保险状况等信息;使用具有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机动车号牌,且年检合格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拥有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分摊费用按合乘里程计算

对于大家关注的收费问题,《若干规定》明确合乘出行分摊的出行成本仅限于燃料成本及通行费等直接费用,分摊费用只按合乘里程计算,不得超过上述直接费用。合乘平台可在合乘者分摊的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信息服务费。

《若干规定》明确,合乘出行提供者应当通过合乘平台事先发布合乘信息。而合乘平台应当在分摊费用上限内合理设置和准确计算合乘各方分摊的费用,并提供在线合乘出行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若干规定》还限定了顺风车车辆每天的接单数量——合乘出行提供者提供合乘出行每车每天不得超过3次。对超过当日合乘次数的,合乘平台应禁止合乘出行提供者发布有关合乘信息。

《若干规定》要求合乘平台保护合乘各方信息安全,信息包括: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出行信息等。不仅如此,合乘平台应建立投诉和纠纷处置制度,受理并及时处理合乘各方的投诉,并制定有关进入和退出规则。(田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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