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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产业地价按同地段 办公用途地价20%计收
日期:[2019-03-22]  版次:[A07]   版名:[时政]   字体:【

广州工业用地新政出台: 新型产业地价按同地段 办公用途地价20%计收

新快报讯 记者黄闻禹 通讯员穗府信报道 昨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给了一个政策大红包,新型产业地价标准按同地段的办公用途地价的20%计收。

据悉,此前的《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试行办法》有效期将满,《实施办法》是对其重新修订。

《实施办法》全文共6章33条,其中备受关注的是涉及新型产业用地(M0)的有关内容。其明确了新型产业用地的定义,是指为适应创新型企业发展和创新人才的空间需求,用于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检测、无污染生产等环节及其配套设施的用地。

《实施办法》表示,优化全市工业用地和工业区块产业布局,保障制造业总体用地规模,优先在存量工业用地、村级工业园、珠三角(广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广州段核心创新平台或节点、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和产业集聚区周边等区域选址。

《实施办法》明确了新型产业地价标准,按同地段的办公用途地价的20%计收,此举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拿地成本。

新型产业用地的分割转让方面,M0用地可将产业用房的50%进行分割转让,用于引入从事生产、研发、设计等环节的工业企业或生产性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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