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接受报名申请,最高可获得300万元创业经费
新快报讯 记者杨英杰报道 即日起,东莞市面向海内外引进2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并给予相应的创业启动资金扶持和创业奖励经费。具体要求包括,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应拥有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成果,科研技术水平应处于国内外行业领先地位,具有明显的持续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副高以上职称或跨国公司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及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申报工作5月24日截止
东莞市此次欲引进的2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须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取得先进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广阔。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及用人单位即日起可登录“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网址:http://59.37.20.103/jsrc/login2.jsp),或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rlzyj.dg.gov.cn/)链接进入系统,分别注册个人账号及单位账号。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24日。
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后,按系统要求提交至归口镇(街道、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暂未在东莞创办企业的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人,可直接通过系统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意向落地的镇(街道、园区)分局。
签订协议后可获财政资助和扶持
按照相关规定,确定立项资助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签订协议后可给予资助和扶持。创新领军人才可获得100 万元创新启动资金扶持,在领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并到岗后首次拨付50%,待项目实施一年并通过东莞市人社局组织专家验收后,拨付余下50%。对已获立项支持的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实施期满并通过东莞市人社局组织专家验收后,根据其营业额和税收、技术创新推进、行业带动、技术项目绩效等目标完成情况,给予最高100万元创新奖励经费。
引进的创业领军人才可获得200 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扶持,其中首次拨付50%,待项目实施一年并通过东莞市人社局组织专家验收后,拨付余下50%。对已获立项支持的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实施期满并通过东莞市人社局组织专家验收后,以其营业额和税收为主要指标,结合其高层次人才集聚、行业带动等目标完成情况,给予最高300万元创业奖励经费。
东莞市人社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东莞市已引进八批共9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产业分布涵盖电子信息、智能制造、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资源环境、节能与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多个领域。东莞市财政累计投入项目启动资助资金和奖励资金超过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