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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发布“创新岛十八条”扶持创新企业
日期:[2019-04-02]  版次:[A09]   版名:[区事]   字体:【
■海珠湿地公园探索出一条都市生态与经济互动发展的新路,成为体现海珠区活力的一张名片。 新快报记者 毕志毅/摄

共提供六大类奖励,其中大部分上不封顶

新快报讯 记者朱清海报道 风险投资管理规模奖3300万元、金融机构落户奖2500万元、创新研发奖1000万元……在2019广州国际投资年会海珠区分论坛开幕前,4月2日,广州市海珠区重磅发布海珠创新“1+6+1”产业政策体系文件(以下简称“海珠创新岛十八条”)。新政策体系提供创新企业、新兴产业、创新载体、创新平台、创新资本和创新人才六大类奖励,最大亮点在于大部分奖励“上不封顶”,将为海珠加快建设创新岛注入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企业做的贡献越多获得奖励就越多”

历时半年,海珠区13个部门重构原有政策体系,浓缩形成了精华版《海珠创新岛十八条》。海珠区委书记马正勇说:“对于创新,要把好钢用在刀刃上,真正突出政策的引领效应。”

对新落户琶洲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的总部企业,最高可按其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80%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四上”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最高可按其贡献增量的50%给予奖励;对区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科技创新园区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新登记奖励,以及最高50万元的年度考核评价奖励……新快报记者了解到,新的产业政策体系共提供创新企业、新兴产业、创新载体、创新平台、创新资本和创新人才六大类共十八条奖励。“大部分奖励不设上限,企业为海珠区做出的贡献越多,能够获得的奖励就越多。” 海珠区产业招商部门负责人说,在对政策数量做减法的同时,更在扶持力度上做加法。

此外,海珠区在全市首创科创板上市奖励和创新研发奖励。对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最高奖励350万元。与海珠区协议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平台,最高能拿到1000万元奖励。

在线设立CSO首席服务官“集成超市”

“企业越来越重视和关注人才引进。”海珠区投资促进局负责人杨晓说,经过对原有人才政策梳理、重构,最终为海内外人才奉上了“支持创新人才集聚”的大礼包。

与以往政策相比,新政大胆“放手”,推动产业精英评定“市场化”,由企业自主评定、申报,受理部门只需做好材料审查。同时,改变以往“切蛋糕”的方式,产业精英所在企业获得的贡献奖,至少有一半被分配给人才。值得关注的是,海珠区人才新政先行先试,在个税方面对境外人才予以奖励。

海珠还推出专项申报APP和海珠区产业扶持政策申报服务平台,实行“一窗对外、一口受理、一键申报、网络流转、集成服务”的办理模式,大大方便了企业进行政策申报。在服务平台上设有CSO首席服务官“集成超市”,又分首席服务官、首席工商官、首席税务官、首席建设官等,面对企业需求,服务官会在24小时内予以回应。同时,将探索增加重点楼宇与园区、法律咨询顾问等对接通道。服务平台经过试运行,于4月3日广州国际投资年会海珠分论坛举行时正式上线。

“未来,海珠区作为中心城区的品质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创新气质也将得到进一步彰显。”海珠区区长李海洲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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