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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16年 暂缓就业政策取消
日期:[2019-04-09]  版次:[A05]   版名:[城事]   字体:【
■3月22日,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就业创业暨招聘会在暨南大学举行。新快报记者 毕志毅/摄

广东高校毕业生今起可享受两年或五年择业期,择业期间与应届生享有同样升学、就业机会

考研、出国、等国考……高校毕业生延迟就业现象如今越来越常见,已实施16年的“暂缓就业政策”,存在不少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

4月8日,广东省教育厅举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通气会,宣布即日起正式实施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政策,同时取消暂缓就业政策。根据新政策,符合条件的[在广东高校就读的;在省外就读回粤就业的广东省生源;出国(境)留学回粤就业的广东户籍]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毕业五年内,在就业、升学方面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

■新快报记者 王娟 通讯员 粤教宣

无需办手续

择业期内和应届生同等待遇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4月份第一期公布了《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规定,在广东省内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广东省外就读回粤就业的广东省生源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及出国(境)留学回粤就业的广东省户籍高校毕业生,毕业离校两年内(博士研究生为五年内),在广东省就业、 升学方面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待遇,执行应届毕业生就业、升学、劳动及人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据介绍,广东省的暂缓就业政策已经实施了16年,享受暂缓就业政策的受众面较窄,办理手续较繁琐,存在不少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

为让全体毕业生都能享受政策的惠利,免去繁琐的手续,从而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省教育厅会同省公安厅、省人社厅制定就业择业期政策,取消暂缓就业政策。

免去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环节,规定在择业期限内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广东省就业、升学方面享有与应届生同等的待遇,把原来暂缓就业政策惠及的毕业生受众面扩大到所有的毕业生,让广大毕业生有更多时间和机会去就业、择业和升学。

相关负责人介绍,广东省每年有大约5万名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手续,大约占应届毕业生的百分之十,如今100%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都能享受政策的惠利。

此外按规定,毕业生就业后辞职(退)的,如仍在择业期限内,可选择继续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前面所述的政策待遇。实行择业期政策后,取消广东省的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政策。如果择业期政策实施前已毕业且仍符合“适用期限”的毕业生也可享受择业期的各项优惠政策。

择业期以毕业证落款时间起算

毕业生户口不能再留学校

根据《通知》,择业期为毕业离校两年内(博士研究生为五年内)。那么,择业期限从什么时候起算,是不少毕业生关心的问题。对此,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择业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起算。在择业期政策实行前已经毕业且在两年内(博士研究生五年内)的毕业生,也可享受择业期的各项优惠政策。已经办理暂缓就业的往届生,也不受暂缓就业政策的影响。

另据规定,毕业生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按照政策回生源地派遣,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迁回生源地;毕业生离校后在择业期内落实或变更就业去向的,可办理调整改派,按照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和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迁移等手续。其具体流程为档案由学校负责转回生源地毕业生档案接收相关部门;党(团)组织关系由学校开出介绍信转回生源地街道(村委)党支部;户口迁移需要向当地公安部门领取户口迁移证,再凭迁移证和毕业证书到拟落户地去办理入户手续,办理户口迁移不再需要提供报到证。

热点问答

问: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在广东省就业、升学方面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待遇是指什么?

答:指的是,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均与应届毕业生有同样机会参加升学、就业。如,可参加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升学考试(如专插本考试),也可以参加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等单位的招考。

问:如果我的户籍是外省的也在外省读的大学,毕业了在广东就业、升学,能享受政策待遇吗?

答:此种情况不能享受政策待遇。

问:如果我毕业的时候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后来又取消了暂缓就业手续,那么我的择业期限从什么时候起算?

答:仍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起算,不受暂缓就业政策的影响。比如,你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2018年7月1日,当时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在2018年11月1日取消了暂缓就业手续,择业期限仍是从2018年7月1日起算。

问:择业期内毕业生是否可以多次改派?

答:可以多次改派。但是必须先征得原单位同意,且按照现行办理改派的相关规定办理。

问:取消暂缓就业、实行择业期后,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条件设置应怎样调整?

答:用人单位将以往设置的与暂缓就业有关的招考条件要作出相应调整,改为择业期内的毕业生都可以报考。

比如以某单位招聘2019届毕业生为例,可以修改为“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备派遣资格的2019届,或在2019年7月10日前符合择业期政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这样既包括了2019届毕业生,也允许择业期内的毕业生一同参加招考。

问:实行择业期政策后,毕业生慢就业的现象会不会增多或者减少?

答:将有利于促进毕业生就业。每年大约5万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中,部分是为了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在毕业后,再继续复习,准备考研、出国,或者是等待国考、省考、事业单位招聘等。新政,会让这些目标清晰的毕业生没后顾之忧,反而会去更加积极先就业。

此外,应理性地看待慢就业现象,这是毕业生的一种心态。实行择业期政策和毕业生慢就业现象没有必然联系。因为对于有比较清晰的就业目标的毕业生来说,择业期政策实际上给了他们一个缓冲期。对于暂时还没有清晰的就业目标,且家庭条件比较好的毕业生来说,比如想毕业后出国旅游,周游世界回来再慢慢找工作,不急于就业。此类学生即使不出台择业期政策,他们也会选择慢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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