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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参保职工生育津贴 实现网上申报
日期:[2019-04-12]  版次:[G02]   版名:[新东莞]   字体:【

全程“零跑腿”

新快报讯 记者杨英杰报道 4月起,东莞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再添新功能,实现企业单位参保职工生育津贴“全程网办”。用人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完成生育津贴申领,无需再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纸质资料。在前期已实现生育医疗费现场结算的基础上,推行生育津贴网上申报,东莞实现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业务全程“零跑腿”。

参保人在东莞市定点医院住院分娩并办理社保结算,或在东莞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后,用人单位即可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https://wssb.dgsi.gov.cn/)进行生育津贴申领。社保经办机构将在单位提交审核后的30天内对符合规定的申请计发生育津贴。

办理生育津贴网上申报需符合以下条件:

1.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

2.职工生育或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在本单位参保缴费,且目前仍在本单位参保缴费;

3.单位在职工休假期间已垫付生育津贴或已支付假期工资;

4.网上申报日期在生育或计划生育日期次月起1年内(分娩或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的,需在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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