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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手牵走ATM机内遗留款 男子一时贪心换来赔钱又获刑
日期:[2019-04-12]  版次:[A08]   版名:[世相]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李红云 通讯员何奎 麦美转报道 银行的自动柜员机内“自动”吐出一沓百元钞票,遇上这等“好事”你心动吗?男子刘某犹豫片刻后,便将9900元的“天降馅饼”收入囊中。殊不知一念之差,最终招来了牢狱之灾。

2018年10月18日晚8时许,刘某到江门鹤山市沙坪街道新环路一家银行ATM机办理转账业务时,看见该ATM机上屏幕上显示“等待‘确认’或‘取消’存款9900元”的界面,遂点击了“取消”键。随后,从该ATM机的存款口退出一沓现金。刘某见状又惊又喜,伸手从入钞口取出钞票,趁四周无人之机带着这笔“横财”迅速离开现场。

ATM机为何会吐钞票?原来,当晚一位刘女士在该银行ATM机进行无卡无折存款时,将10000元现金存入机中,其中一张100元现金因无法识别被吐出。当时ATM机的存款口已关闭,她误以为款项已全部存入银行账户,没有点击“确认”键,便拿着吐出的100元匆匆离开。排在刘女士后面等候的刘某,紧接着就上前使用了该ATM机,发现刘女士的存款,顺手牵羊取走了刘女士尚未存入账户的9900元。

由于没收到存款成功的短信,第二天早上刘女士便到该银行查询,发现操作异常后报警。民警通过调取录像,很快锁定了刘某。同月30日,民警在鹤山市沙坪街道某商店内将刘某抓捕归案。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方法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当庭认罪、主动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无独有偶,去年10月,在江门鹤山市务工的男子赵某在一银行网点取款时,发现ATM机内有银行卡未取出,便趁机取走他人卡内存款5000元。鹤山法院一审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3000元。

法官提醒市民,在银行ATM机上遇到类似捡获银行卡、遗留现金的情况,要第一时间与银行工作人员联系,主动归还捡获的银行卡或现金,若私自据为己有,将会触犯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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