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所有职业健康检查 均由用人单位提供
日期:[2019-04-25]  版次:[A08]   版名:[时政]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高镛舒 通讯员穗卫健宣报道 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7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以“健康中国 职业健康同行”为主题。23日,广东省和广州市两级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在白云区万达广场举办广东省、广州市2019《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职业健康咨询日活动。

用人单位应当如何落实职业病防治?对此,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职业卫生首席专家刘移民教授介绍,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有义务寻找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进行危害因素的识别评价。

另外,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三种,都是由用人单位来提供。刘移民指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较易被忽视,主要是用于评价劳动者在离开工作岗位时的健康变化是否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从而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如果怀疑自己患上了职业病怎么办?刘移民介绍,劳动者如果感觉身体不适,首先要去医院,了解

不适感或疾病是否与职业环境中的有害因素有关联。如果认为可能有关系,医生会先下一个疑似职业病诊断,建议劳动者去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职业健康工作既需要政府部门强化监管,又需要用人单位落实责任,更需要劳动者积极配合,要求各方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持续推进职业健康与健康广东同行。”启动仪式上,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巡视员刘冠贤强调。

分享到: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