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沈逸云 通讯员穗人社宣报道 4月30日,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关于开展2019年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发布,明确今后全年均可办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认证有效期为12个月。
这意味着日后养老金领取认证资格无须再集中在4-6月。
此外,广州市户籍人员实行信息比对的月度认证方式,即社保经办机构每月通过广州公安户籍信息比对等方式来核查月度领取资格。即广州市户籍离退休人员无须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或者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办理领取资格认证。
除了采用月度认证方式不通过在次月停发养老金外,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年度资格认证方式的,将从第13个月起停发养老金。而未通过、未完成月度或者年度领取资格认证的,可以采取远程认证或者直接到广州的区(街镇)社保经办机构、退休人员管理机构补办资格认证手续,从补办成功次月起恢复发放养老金并补发停发的养老金。
广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提醒,如发现他人冒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一经查实,可给予举报人奖励。举报咨询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