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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镇(街)可设立社区慈善基金
日期:[2019-05-06]  版次:[A07]   版名:[时政]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麦婉诗 通讯员廖培金报道 新快报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民政局发布的《广州市实施“社工+慈善”战略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明确了打造“社工+慈善”品牌服务项目、推进实施“社区公益微创投”活动等工作任务,倾注全力打造“社工+慈善”战略可持续发展样本。

工作方案明确了推进“社工+慈善”九项工作任务,包括健全社区“社工+慈善”制度体系;设立社区慈善捐赠站点。推动全市社工站成为社区居民群众参与慈善活动、链接慈善资源的服务平台,承担社区慈善捐赠功能,并引导和鼓励社工站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募集款物活动。

镇(街)可通过在市、区慈善会或其他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设立社区慈善基金。启动资金可由市、区慈善会或其他慈善组织予以支持,后期向社会募集,主要用于本辖内社区公益服务,形成“由社区来,到社区去”的“社工+慈善”战略协同发展运作模式。

打造“社工+慈善”品牌服务项目。结合社工站“113X”模式,围绕民政重点服务领域,按照“成熟一个培育一个”原则,重点打造一批创新性强、示范性好的“社工+慈善” 品牌服务项目,首个项目以“耆乐安居”长者居家安全社工服务为试点。

实施“社区公益微创投”活动。广泛收集社区民政重点服务对象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链接社区多方资源予以解决,形成社区慈善资源共募共用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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