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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颈鹿作为“麒麟贡”经历了什么
日期:[2019-05-19]  版次:[A14]   版名:[收藏周刊]   字体:【
■明《皇都积胜图》中的西域贡狮。中国国家博物馆藏

■清康熙 陈璋《榜葛剌进贡麒麟图》 现藏国家博物馆

■明《明人画麒麟图沈度颂》轴 现藏台北故宫博物院

■钤有“万历御笔”的麒麟图

动物外交曾经是政权与政权之间沟通的重要手段,奇异动物在古代世界就是国与国之间象征联盟、屈服或和平条约的礼物。早在公元前86年恺撒凯旋之时,带着上万埃及俘虏和各色珍奇宝物回到罗马,人们惊奇地看着一座塔在移动,这座塔就是长颈鹿。虽然,这头动物后来放进罗马斗兽场,被狮子咬得粉碎,西罗马帝国也随着恺撒被刺杀而灭亡了。但长颈鹿作为外交礼品仍在亚非欧之间流动着。

■收藏周刊记者 陈福香/整理

“麒麟”竟是长颈鹿?

法国学者阿里·玛扎海里的《丝绸之路——中国—波斯文化交流史》中指出:明朝经常有携带“奇兽”的使节,更像是一个流动的马戏团或杂技团。他们经常护送鸵鸟、猞猁狲和经过狩猎训练的豹子入朝,最多的还是中国人很难见到的狮子。明朝沿袭东汉和唐朝的旧例而怀有极大的兴趣接受这些笨重的贡物,并赏赐丝绸、大隼等中国的土产。在紫禁城中有一个辽阔的万牲园,他们在那里饲养了非常多的动物,“有数百头各国国王进贡的狮子”。这也激起了许多儒家学者的反对,但是,他们的抗议却徒劳无益,因为对明王朝来说,这是一个有关威望的简单问题。

能够有机会见到“御苑”珍禽异兽的朱元璋的第十七子宁献王朱权(1378—1448),曾据自己亲眼所见描绘了异域进贡的动物,约于1430年编有《异域图志》一书,1489年由广西地方官金铣主持刊行,该书宽19厘米,长31厘米,共计200单页,存世一本现藏英国剑桥大学图书馆,已有缺损,该书后附的《异域禽兽图》有14单页,共画有14幅图,依次为鹤顶(犀鸟)、福鹿、麒麟、白鹿、狮子、犀牛、黄米里高、金线豹(金钱豹)、哈剌虎刺(狞猫)、玄豹(黑豹)、马哈兽、青米里高、米里高、阿萆羊(肥尾羊)。该书1609年曾经收入《万用正宗不求人全编》,但流传甚少。

长颈鹿本是产于今东非埃塞俄比亚的热带动物。早在宋代,中国人可能就已听闻了长颈鹿,南宋李石所著《续博物志》称有一种动物“皮似豹,蹄类牛,无峰,项长九尺,身高一丈余。”作为埃及马姆鲁克王朝苏丹馈赠榜葛剌国王赛弗丁的礼物,长颈鹿经阿拉伯人之手来到亚洲。此后,长颈鹿又经上述契机,首次以实物进入中国。对西方世界充满好奇与懵懂的中国人,误以为眼前这一“怪兽”便是传说中的“麒麟”。

郑和曾下西洋求取“麒麟”

麒麟是中国古人幻想出来的一种独角神兽。汉代《麒麟碑》《山阳麟凤碑》以及陕西绥德汉墓画像石上面的麒麟纹、汉砖上的麒麟图案,均与马和鹿的样子相似,头生一角,角上有圆球或三角状物,以表示角为肉质角。江苏徐州贾旺的东汉画像石中更清晰地刻画了数头神态各异的长颈鹿形象,都是躯高颈长,似鹿非鹿,身被纹彩,头上生有肉角,尾如牛尾的动物。此外,在徐州茅村汉墓的画像石中也有与长颈鹿形象相近的麒麟画面。至于真正的麒麟究竟是何形状,其实古人亦不得而知。

明永乐年间,皇帝派遣郑和七次下西洋,一段中国人跨越大洲求取“麒麟”的传奇故事,也由此开启。第一次“麒麟贡”是永乐十二年(1414)榜葛剌国新国王赛勿丁进贡的一头长颈鹿,引发了朝野轰动,因为中国人从未亲眼目睹过这一形态和习性的动物。百官们虽然稽首称贺,不过当时朝野对长颈鹿究竟属何种动物均很难确定,或称“锦麟”“奇兽”;或称“金兽之瑞”;《天妃灵应之记碑》中称麒麟为“番名祖剌法”,系阿拉伯语的音译,郑和的随员费信所著《星槎胜览》称“阿丹国作祖剌法,乃‘徂蜡’之异译也”。而“徂蜡”可能是索马里语“Giri”的发音,将之与“麒麟”对应。

这实在是郑和及其随员或朝臣们聪明的译法,因为“麒麟”的发音接近索马里语“徂蜡”,于是形成音意合译名,堪称完美。以汉语古典词“麒麟”,来对应长颈鹿的索马里语“Giri”,这一音意合译词很反映中国文化的特点,即将动物与祥瑞之兆联系在一起,给动物赋予人事的褒贬,由此,这一动物译名弥漫着中国典雅的品质,可以说是赢得了一种翻译上的诗意表达,富含情感的内涵,迎合士大夫的期待,当然,也是翻译者对于皇权的认可,“麒麟”的译词也成了“权力转移”中的一个例证,可以向世人表示因为大明上有仁君,才有此瑞兽的到来。

长颈鹿作为“麒麟贡”进入了中国

永乐十二年九月吉日,榜葛剌贡使晋见永乐帝,献上长颈鹿,皇帝大悦,诏翰林院修撰沈度绘制麒麟图,并将《瑞应麒麟颂》以工笔小楷抄在图上。这幅《明人画麒麟图沈度颂》轴,现藏“台北故宫博物院”,为榜葛剌所贡麒麟确为长颈鹿留下最真实的记录。榜葛剌,即今日孟加拉国,是明朝郑和每次远航下西洋必经之地。郑和七下西洋及与之直接有关的海上“麒麟贡”大约前后有七次。

永乐十九年(1421)正月,明成祖迁都北京。永乐十九年(1421)至永乐二十年(1422)郑和第六次下西洋,完成了第四次所谓“麒麟贡”。有意思的是:这次带回来的麒麟并非源自非藩属国家的进贡,而是郑和船队派周姓太监到“阿丹”,即位于也门和索马里之间的一片阿拉伯海水域亚丁湾购买的。购买长颈鹿的活动在郑和第七次下西洋过程中还有持续,宣德五年(1430)郑和曾分派使者往“天方国”(今沙特阿拉伯境内的麦加),买到各色奇货异宝、麒麟、狮子、驼鸡等物,并画天堂图真本回京。明宣宗与明成祖一样,对麒麟同样有着特别的兴趣。

最有意思的是,随着郑和下西洋的结束,长颈鹿作为“麒麟贡”也成了历史。1438年明朝最后一次“麒麟贡”之后,整个清朝再没有一次从“诸番”引进过长颈鹿。在15世纪从遥远的东非到北京这一漫长的海陆旅途中,七次引进长颈鹿到天朝,郑和船队究竟是采用何种技术手段运送这一“异兽”,至今仍是一个谜。整个清朝没有进行过“麒麟外交”的原因,除了清初政府外交理念与明初不同之外,似乎包含着技术条件的限制,晚清端方在德国考察动物园还讨论过如何在海上长途运送长颈鹿的问题,因为未能解决海上运送的技术问题,结果在1906年未能成功地为万牲园引入长颈鹿这一动物。

(文章来源:《收藏》杂志微信公号,文章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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